[新闻] 国会改革释宪》谁双标?驳修法非无充分

楼主: spring719 (未曾来过的冬天)   2024-08-07 06:52:39
国会改革释宪》谁双标?驳修法非无充分讨论 黄国昌:监察院长人事直接表决却合宪
风传媒
记者 钟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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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立委黄国昌控诉,立法院2020年审查监察院长人事同意权时,全院委员会完全没有报
告、询答,直接表决通过,但宪法法庭却裁定不受理释宪,并称此为国会议事自律的事项。
(资料照,陈昱凯摄)
司法院宪法法庭今(6)日就国会改革释宪案行言词辩论庭,表定上午针对立法程序、总统
赴立法院国情报告及即时询答、听取报告及质询、人事同意权行使进行辩论。面对声请方质
疑此次修法未在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相关机关立法院代表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反驳,此次修
法有在委员会中进行询答,并非仅有经公听会讨论,真正没有询答的是2020年审查监察院长
人事同意权,但当时宪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并称此为国会议事自律的事项。
立法院5月28日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行政院提出覆议被否决
后,经总统赖清德6月24日公布,法案已在6月26日生效,但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总
统府及监察院先后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7月10日就暂时处分行准备程序庭后,7月
19日裁定有关总统国情报告、人事同意权行使、调查权行使、听证会举行及藐视国会罪等新
规暂停适用。
宪法法庭今日上午就立法程序、总统国情报告及即时询答、听取报告及质询、人事同意权行
使等规定进行辩论,下午则就调查权行使、听证会举行及藐视国会罪等规定进行辩论。声请
方行政院诉讼代理人律师赖秉详指出,相关机关代表民众党立委黄国昌于书状提出的答辩,
多数是引用民进党团立法行员作为辩护,但要援引的立法行为争议,是否具有实体裁定的宪
法评价可比附参照?
赖秉详质疑,黄国昌要援引民进党团的立法争议行为,是否有如同此次修法的瑕疵,且还被
宪法法庭认定为议会自律、合宪,足供以参照?而黄国昌在书状中指称此次修法已经过公听
会等程序,可见已有充分讨论,但公听会为何可以取代立法的法定程序?若公听会可以取代
立法院委员会的讨论,此次修法又为何还要制定国会听证会,而非迳以公听会运作?
不过,黄国昌驳斥,立法院针对此次国会职权修正法案,并非仅召开公听会,在委员会中就
有进行询答,立法院代表从未指称法案经过公听会就算数,在委员会的询答过程,行政官员
也有表达意见的权利;而若要提出宪法法庭裁判先例,真正没有进行询答的案例,是在2020
年审查监察院长人事同意权时,全院委员会的审查才完全没有报告、询答,直接表决通过,
但当时的释宪案,宪法法庭却裁定不受理,并称此为国会议事自律的事项。
新闻网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1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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