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大法官:“立法院查弊案干嘛”

楼主: pp5434   2024-08-07 00:28:36
其实举一些国外法例的最掩耳盗玲的事情就是
国外没有监察院
人家是三权分立
不是五权分立
你现在的宪法就是五权分立
你不开心应该是修宪
不是修法
用修法回避修宪
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不管你说什么
宪法就是五权分立
就是有监察权
你有种就应该修宪
改成三权
把监察权收回来
而不是自创一个权力
又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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