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王捷/台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阿公级”老板偷吃26岁女员工 板娘酸小三“不合格情人”
4.完整新闻内文:
已当阿公的叶姓烘焙业理事长年近60岁,外遇自家26岁陈姓女员工,叶妻酸,陈女是叶男
众多情人之一,能得到什么?陈女只会吵闹才倒楣被抓包,是不合格的情人。台南地院以
侵权判陈女赔25万。
叶男在社交圈相当活跃,积极参加扶轮社等社会团体,并响应市府活动,耕耘政商关系,
但公司实际负责人是叶妻,在外遇事件发生后,叶妻在今年已与叶男离婚。
不过在离婚前,叶男在担任公司负责人期间,以老板身分,假借名目加陈女的LINE,去年
与陈女发展外遇关系,露骨的对话在今年年假期间被叶妻发现,还在LINE记事本中看见叶
男与陈女私密照片,因此叶妻与子女用叶男的电话,打电话痛骂陈女,还要求陈女带父母
来家中道歉。
叶妻对陈女呛称,叶男被她发现后,求她原谅、要用一辈子赔偿她,反观陈女只是“叶男
无数个之一”,反问陈女以后要怎么办?陈女外遇倒楣被抓,是因陈女只会吵,叶妻指责
陈女只是个“不合格的情人”。
此外,子女得知叶男偷吃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员工,将陈女与叶男之间的亲密对话截图,包
含“宝贝”、“老公”等称呼,亲密互动的内容,全都公开发布在社交媒体上。
陈女最终选择离职,并将叶男送的礼物和5万多元年终奖金,用红包袋交还给叶妻。陈女
与父母到叶家道歉,但未能平息叶妻怒火,叶妻提出民事侵权赔偿,并主张,陈女明知叶
男已婚,却破坏她的婚姻,并造成精神上极大痛苦,因此请求偿100万元。
但法官认为,陈女今年刚27岁,高职肄业、目前在塑胶工厂当作业员,月薪不到3万,而
叶男惯性外遇,并非陈女主动破坏叶妻的婚姻,是误信叶男甜言蜜语,进而与叶男发展为
情侣关系,认为陈女无力负担高额赔偿,最终判赔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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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赔25万对月薪不到三万来说,压力也是蛮不小的.
不过法官见解似乎把错放在阿公身上,那其实应该要再判少一点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