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reluyac (还我清新废文八卦版)》之铭言:
: 大法官完全不中立该怎么办!?
不怎么办。
: 我们家上司,还没进法庭,只是在准备阶段而已
: 就被一个叫做余铁雄大法官的开场就呛声说
: “将军,我一定会判你有罪!”
: 欸不是,这是未审先判捏!
: 还一开始就自带立场,违反司法中立!
: 大法官司法默认立场 司法不中立该怎么办?有没有卦?
不怎么办。
因为大法官……“有民意基础”。
根据宪法规定,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委员(立委)们同意后任命
;因为总统和立委都是人民投票选出来的,所以经过前述程序,大法
官们就被“加持”了民意。
虽然人民票选的总统和立委,即使有民意基础,还是有被人民罢免
的程序。但是没有法律规定大法官可以被罢免。因为……
大法官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所以不可以被人民罢免,就像我国奇妙的
党派立委,因为是根据政党派分赃给各党的,所以人民不能罢免,
只能被党用开除党籍的方式拉下位子。
同理,总统不可以让大法官免职,因为是立委同意就职的。
同理,立委(们)不可以罢免大法官,因为是总统提名的。
所以?
除非大法官法定任期到了,或者自己辞职,我国没有人可以让任何一个
大法官下台。
至于大法官在宪法法庭乱七八糟审判怎么办?
答案是不怎么办。因为大法官没有上级机关也没有监督机制。或者说,
宪法默认了每一个大法官都是德艺双馨而受全国人民信赖敬仰的道德高尚
人士,所以“不可能有乱来的大法官”。
简单说,宪法期待每一个大法官都会自律……
虽然我们都听说过:
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败
人不要__,天下无敌
还好,我国规定大法官有任期限制,不像美国那样可以做到死。
问题是……
大家都看过前一阵子关于脏兮兮委员会的新闻了吧? 大家好不容易等到
四个脏兮兮委员任期到了卸任,可是立法院对行政院提出的新任人选不满
意,行政院就自行宣布,为了避免脏兮兮委员会无法运作,所以用“行政
命令”命令现任的副主委“根据旧法自行延任”。
所以?
将来如果现任大法官有几个任期到了“应该”卸任,可是立法院对总统
提的新人选不满意,搞不好总统也会下命令让现任的某几个大法官继续爆笑
国家。以此逼迫立法院非得从总统给的德艺双馨的人选里面挑新人,否则总
统就自己命令新人硬上。
违宪? 解释宪法的最终主管机关是大法官们,大家期待啥?
这,就是我国让全世界都追不上的民主进步的宪政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