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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挪用”12万判7年!律师叶庆元:完全偏离最高法院相关判准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立委期间,与自己4名国会助理,连手诈领立院公费助理
补助共46万30元,涉犯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不过台北地院认定的金额共12万3128元,
判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犯罪所得11万6514元。对此,律师叶庆元直言,台北
地院对于挪用的金额是否用于公务相关目的完全没讨论,“这不符合最高法院一贯的见解
。”
叶庆元26日深夜在脸书发文表示,自己与没必要帮高虹安说话,与民众党也没交情,但此
次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完全偏离了最高法院对于民意代表挪用助理费的相关判准”,因
为依据最高法院的稳定见解,浮报助理费固然是不法,但是如果挪用出来的金额都是用在
公务用途,那么这个挪用行为就欠缺不法意图,不构成贪污。
叶庆元接着指出,在高虹安的案子中,台北地院只论断高挪用了12万左右的钱,但是对于
挪用的金额是否用于公务相关目的却完全没讨论,不符合最高法院一贯的见解。
至于贪污金额12万,判刑7年4个月会不会太重?叶庆元认为社会自有公评,不过有朋友称
此案件是法官政治色彩太鲜明,他则保持着纯真的期待,“希望这不是真的。”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27/27854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