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助理费案例多…有人重判、有人缓刑 究竟为哪桩?
联合报 / 记者 曾健祐
新竹市前市长高虹安立委任内助理费案、立委颜宽恒助理费案都遭判7年以上重刑,引发诸
多讨论,质疑者指出,绿营的民代赖美惠、周雅玲等人的助理费案,法官认定的诈领金额高
达上千万、7百多万却都获判缓刑,为何同样是助理费案,有人被重判、有人判缓刑、有人
获判无罪,法院标准如此不一?
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周雅玲与胞妹周雯瑛以“人头诈领助理费”高达1388万元,且查出挪为
己用于缴纳房贷、社区管理费、父亲出租车费等,法官却“审酌实际支出大于所请领补助款
”,仅依“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轻判周雅玲及胞妹8月及6月徒刑,判缓刑3年。
民进党前立委陈赖素美也曾被控在担任议员期间,低薪高报,且有3友人当人头助理,诈领
助理费785万余元,但获法官“考量于担任议员期间,挪用款项大部分用于基层服务、弱势
关怀活动、救灾物资、爱心物资捐助及红白帖等议员选民服务工作”,判刑2年,缓刑5年。
如今高虹安被控2020年立委任内,虚报助理酬金、加班费,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犯罪所得
仅11万6514元,却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之机会诈领财物罪判他7年4月。轻重之间因而引
发各方讨论。
对照其他案例,也可看出法院的判决是否有其一致性。
南投县前议员曾振炎和妻子侯月嫦诈领助理费199万多元,一、二审都以曾任内从事相当多
选民服务,且积极问政、非无建树,情堪悯恕减刑后依贪污罪判3年6月,经最高法院发回,
更一审则认为“选民服务本就是议员工作”不予减刑,撤销改重判曾7年6月、侯2年6月,最
高法院驳回定谳。
嘉义市议员戴宁诈领助理费518万元,一审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
实罪,重判10年6月,褫夺公权5年,全案上诉中。
新北市前议员王淑慧利用姪女、外甥女等人头,诈领助理费300多万元,一审依贪污治罪条
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9年,褫夺公权5年,二审改判5年,褫夺公权3年,最高法院驳
回上诉,全案定谳。
台北市前议员童仲彦议员任内诈领助理费5万多元,一审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之机会诈
取财物罪判7年6月,褫夺公权4年,另依伪造文书罪判5月,二审改判3年10月,褫夺公权2年
,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高雄市前议员陈粹銮诈领差旅费被判3年8月确定,由女儿郑安秝接棒当选市议员,陈粹銮入
狱后遥控指挥儿女继续讹诈449万元助理费,一、二审都判陈粹銮10年5月。
台北市前议员潘怀宗诈领助理费333万多元,法院一审考量潘认罪,挪用大部分款项用于服
务处或选民服务,非单纯用人头饱足私囊,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他
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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