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涉诈领46万助理费 明早11时宣判!

楼主: t21 (t21)   2024-07-23 18:22:18
基本上,看检察官辩词。
就知道
检察官根本就是没有足够证据办法证明高虹安贪污罪成立。
立委或议员的助理,
只要不是人头助理,
实际从事助理工作之事实,
就没有所谓低薪高报诈领的问题。
这个已经说了N次了。
最多就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罪。
罚钱而已
最好笑的就是,
检察官也知道立法院很多立委就是这样搞,
竟然还情绪勒索法官,
要法官判高虹安有罪,
抓高虹安来祭旗。
这这本来就是选择性的政治性办案。
https://follaw.tw/topic/display/2789
说明不只是“人头助理”,若是“低薪高报”亦属于
“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诈欺罪”
的态样,高虹安利用申报与实领数额间的差额(用途的欺瞒)形成“诈术”,
并使立法院“陷入错误”而拨款,
进而造成损害。且立法院仅能以申请流程进行形式审查,基于对立委的信任而对
(薪资、延长工时)请领名册有不实的登载,因此被告也涉犯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
助理们无法自行决定退回金额的时间、
金额、用途……等,
且缴回金额在办公室上对下的关系里会被认为是“工作指令”
而非助理自愿同意缴钱,因此“被动参与”成为诈领工具,属于共同正犯。
高虹安对零用金制度知悉并有决定权,就算扣除有实质关联事项的私聘助理薪资后,仍有大量款项欠缺适法权源,纵然帐目有部分瑕疵仍不影响其“未专款专用”的事实。
检方认为此案是将立委权益跟助理权益进行衡量,希望透过此案刷新国会吏治、翻转助理处境、杜绝零用金制度,且本案有可能是法院第一次就立委助理的薪资适法性进行表态,也可望成为未来立委行为的准则。
引述《moneybuy ()》之铭言:
: 高虹安涉诈领46万助理费 明早11时宣判!一审有罪将停职
: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40723/124D4570B2BC37BE0247D4B4A04CC2D6
: 张钦
: 壹苹
: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虚报、浮报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费等,且都达预算上限金额
: ,总计诈得46万30元,去年8月遭北检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
: 罪、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高,但高否认犯行,台北地院今年5月22日辩论终结,定明天7
: 月24日上午11时宣判。高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将停止其职务,若经二审改判无罪,可复
: 职。
: 北院审理时,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认罪,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宣告缓刑,王郁文
: 、高虹安则始终否认犯罪。
: 高虹安辩称,她一再确认合法性才同意采用零用金制度,且助理都有实际加班,时数也都
: 超过上限,有资格依法申报请领加班费,助理也在申请单签名盖章,她才核批。此外,办
: 公室的零用金非她保管、支配,她也没有挪为私用,助理酬金及助理费入助理的帐户后,
: 就是助理的私人财产,是否捐出来当零用金,均由黄惠玟询问助理意愿。
: 高虹安还说,与助理对零用金的认知都是用在公务上,助理认为有公务需要,就可以支用
: ,不必知会她,她也没有浮报、虚报助理酬金或助理费,不可能诈领助理费。北检公诉检
: 察官则论告指出,高虹安诈领犯行是低薪高报、制作助理酬金、加班费差额,以施用诈术
: 方式领取公款。
: 去年8月14日,台北地检署认定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新台币46万30元,
: 经度传唤高虹安说明,历经8个月侦查终结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
: 取财物罪、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高虹安及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助理王郁文、陈
: 昱恺等5人。北检痛斥。高虹安财力丰厚却贪图小利,压榨助理诈领助理费46万30元,犯
: 后态度不佳,依贪污等罪起诉,建请法院妥予量刑,并宣告褫夺公权。
: 检方起诉指出,立法院于2020年度分别编列“公费助理”工作计画预算、“问政相关业务
: ”工作计画预算。每名立委公费助理至14人每月酬金42万4360元,加班费每月8万4872元
: ,每名委员有每月7万9072元的“问政相关业务经费”。此外,高虹安领有立委薪资19万
: 余元,财团法人永龄教育慈善基金会另每月支应10万元给网络媒体公司协助高虹安从事立
: 委职务。
: 检方还说,高虹安自2020年2月27日起至同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
: 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酬金差额、
: 加班费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 北检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共计62万5238元,扣除实际用于支付公费或私聘
: 助理薪资、奖金共16万5208元,总计诈得46万30元。另高虹安将这些款项用在餐饮、礼品
: 、花篮、红包、高铁、出租车等个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甚至连双眼皮贴、卫生棉、洗头
: 、卸妆棉补充包、头痛药、台大医药费等都是个人使用。
: 起诉还痛批,高虹安拥有傲人的学经历,曾担任鸿海公司中阶主管,每月领有立委月薪19
: 万余元及问政费用7万余元、银行存款达1200万余元,竟分毫不用问政业务经费,反压榨
: 惮于权势的下属助理配合共同虚报、浮报酬金、加班费,流用于委员办公室及个人私用等
: 支出。
: 此外,资策会指控高虹安于资策会任职期间,因职务研发成果取得专利,专利申请人却不
: 是资策会,因而控告高虹安涉犯背信罪,但北检认定没有积极证据证明高虹安犯行,对她
: 不起诉处分。
: 根据地方制度规定,县市首长若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等罪,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
: 刑者,将停止其职务,若经二审改判无罪,可复职;但判刑确定者,将解职,并于3个月
: 内完成补选,但若剩余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补选,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至任期
: 届满。高虹安明天一审若因贪污罪被判有罪,将依规定停职。
: 曾经年薪千万的人你跟我说诈领46万
: 反观蓝绿几百万亿来亿去的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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