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a9277178 (枫曦)》之铭言:
: ※ 引述《myIDis7 (个字)》之铭言:
: : 不知道八卦有没有要开赌盘
: : 个人猜测无罪啦
: : 因为钱都没进口袋
: : 从头到尾都是公用帐户
: : 最多说小气
: : 公用帐户买什么假睫毛、洗头 就我个人看起来是很合理的
: : 为了更体面的上立法院问政 有必要的花费
: : 浮报加班费就更好笑了
: : 他是立委 随便都有事情找上门
: : line交办都算加班 助理回OK 就加班事实
: : 老实说很难看出哪里有罪
: 逻辑上是没罪 逻辑之外的理由我们小老百姓就不知道了
: 法律基本原则 “犯意”
: 你光要论述高有贪污的犯意就很难了
: 你要知道现在拿出的很多证据 是因为高很认真
: 他请助理要认真做帐目纪录
: 然后你现在要拿这个东西起诉她真的很可笑
: 一个准备要贪污的人 留着最清楚的资料纪录来论证自己有罪
: 你要怎么说她故意贪污?
: 再来 现在风向带最多的 就是“助理认罪”
: 问题在于助理认的罪 到底成不成罪?
: 检察官跟助理说你有罪 助理说 喔 那我认罪
: 但这不一定是法官的见解
: 所以助理认罪=高有罪的说法 本身就很不合理
: 精准地说 是助理们以为他们自己有罪 他们认下了他们自以为的罪
: 以上是我主观看法
: 客观来说 助理费贪污基本就是办两种类型
: 1.人头助理
: 2.助理费挪用
: 高虹安的案子 跟这两件事情 完全没关系
其实光没有人头助理这条,要判贪污真的是要硬判...目前大部分因为助理薪资进去的议
员立委都是因为用人头助理去污薪水,而高的案子基本有 实际助理>助理有工作有加班>
薪水是到助理手上之后才捐出~
: 1.她的助理全部都是有工作事实的
: 2.助理费全部都是进助理个人帐户(不管之后拿来干嘛,助理就是有主动控制权了)
: 所以要用贪污办
: 逻辑上就要像阿扁那样 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判例见解
: 不然要怎么有罪 我是看不懂
目前检方的主要论调就是,高教唆助理浮报加班费,然后浮报的加班费供自己花用!
目标是栽妳一个“利用职务谋求私利”再追加一个“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所以每次开
庭高虹安才会搬一堆资料想去证实助理确实加班做很多事~~
总之,以后法院很大的可能会从国民党开的变民进党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