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诈领46万助理费 明早11时宣判!一审有罪将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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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钦
壹苹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内虚报、浮报助理酬金、加班值班费等,且都达预算上限金额
,总计诈得46万30元,去年8月遭北检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
罪、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高,但高否认犯行,台北地院今年5月22日辩论终结,定明天7
月24日上午11时宣判。高若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将停止其职务,若经二审改判无罪,可复
职。
北院审理时,黄惠玟、陈奂宇、陈昱恺3人认罪,并请法官依法减刑且宣告缓刑,王郁文
、高虹安则始终否认犯罪。
高虹安辩称,她一再确认合法性才同意采用零用金制度,且助理都有实际加班,时数也都
超过上限,有资格依法申报请领加班费,助理也在申请单签名盖章,她才核批。此外,办
公室的零用金非她保管、支配,她也没有挪为私用,助理酬金及助理费入助理的帐户后,
就是助理的私人财产,是否捐出来当零用金,均由黄惠玟询问助理意愿。
高虹安还说,与助理对零用金的认知都是用在公务上,助理认为有公务需要,就可以支用
,不必知会她,她也没有浮报、虚报助理酬金或助理费,不可能诈领助理费。北检公诉检
察官则论告指出,高虹安诈领犯行是低薪高报、制作助理酬金、加班费差额,以施用诈术
方式领取公款。
去年8月14日,台北地检署认定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新台币46万30元,
经度传唤高虹安说明,历经8个月侦查终结后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
取财物罪、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高虹安及办公室主任陈奂宇、黄惠玟、助理王郁文、陈
昱恺等5人。北检痛斥。高虹安财力丰厚却贪图小利,压榨助理诈领助理费46万30元,犯
后态度不佳,依贪污等罪起诉,建请法院妥予量刑,并宣告褫夺公权。
检方起诉指出,立法院于2020年度分别编列“公费助理”工作计画预算、“问政相关业务
”工作计画预算。每名立委公费助理至14人每月酬金42万4360元,加班费每月8万4872元
,每名委员有每月7万9072元的“问政相关业务经费”。此外,高虹安领有立委薪资19万
余元,财团法人永龄教育慈善基金会另每月支应10万元给网络媒体公司协助高虹安从事立
委职务。
检方还说,高虹安自2020年2月27日起至同年11月止,要求公费助理黄惠玟等人配合,以
虚报或浮报助理每月受领酬金、加班值班费到预算上限金额,并将虚报或浮报酬金差额、
加班费差额缴回给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决定用途及运用。
北检统计,高虹安浮报助理酬金及加班费共计62万5238元,扣除实际用于支付公费或私聘
助理薪资、奖金共16万5208元,总计诈得46万30元。另高虹安将这些款项用在餐饮、礼品
、花篮、红包、高铁、出租车等个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甚至连双眼皮贴、卫生棉、洗头
、卸妆棉补充包、头痛药、台大医药费等都是个人使用。
起诉还痛批,高虹安拥有傲人的学经历,曾担任鸿海公司中阶主管,每月领有立委月薪19
万余元及问政费用7万余元、银行存款达1200万余元,竟分毫不用问政业务经费,反压榨
惮于权势的下属助理配合共同虚报、浮报酬金、加班费,流用于委员办公室及个人私用等
支出。
此外,资策会指控高虹安于资策会任职期间,因职务研发成果取得专利,专利申请人却不
是资策会,因而控告高虹安涉犯背信罪,但北检认定没有积极证据证明高虹安犯行,对她
不起诉处分。
根据地方制度规定,县市首长若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等罪,经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
刑者,将停止其职务,若经二审改判无罪,可复职;但判刑确定者,将解职,并于3个月
内完成补选,但若剩余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补选,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员代理至任期
届满。高虹安明天一审若因贪污罪被判有罪,将依规定停职。
曾经年薪千万的人你跟我说诈领46万
反观蓝绿几百万亿来亿去的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