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基隆警值班台遭撞亡 未达“因公殉职”惹

楼主: sammy98 (军)   2024-07-15 12:10:52
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施行细则
第17条认定为何为 “殉职”
https://i.imgur.com/0kJgaZM.jpeg
一、执行抢救灾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二、执行前条各款所定勤务之一,处理对其生命有高度危险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
警车当下没有闪警示灯
也没有鸣笛示警
员警也没有开枪示警
应该是认定为“巡逻勤务”应该是没错
字面上来看
确实不是执行抢救灾害、拘提或逮捕案犯勤务情形
看看立法院的人要不要修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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