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郑文灿家多500万竟不打开看?抗告理由高

楼主: Toyosushij (Toyosushij)   2024-07-12 21:27:33
联合
郑文灿家多500万竟不打开看?抗告理由高院不信 羁押禁见确定
2024-07-12 20:38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
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涉在林口工五扩大用地案收贿,桃园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桃园地院6
日裁定500万元交保;检方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发回,桃院9日改裁1200万交保。检方
再次抗告,高院点名一审忽略郑“实质影响力”撤销原裁定,桃院改裁准羁押禁见。郑昨晚
抗告,高院今认为郑家出现500万元竟“不查”,启人疑窦,驳回确定。
高院认为依卷证资料,郑犯的是最重本刑5年以上重罪,审酌重罪本身即有高度逃亡、串证
可能,且郑还在检察官讯问前就传送答辩相关讯息给秘书施彦廷,显有事实足认他有可能勾
串证人、共犯,加上郑的政商关系,以及本案土地变更计画一事涉及桃园市政府多个局处事
务,经手承办公务员甚多,相关公务员或因与郑过往职务亲谊、权力,甚至为免自己涉入刑
责,不无附和郑的说词动机。
高院认为这种勾串可能显难以透过具保、责付、限制住居等拘束人身自由较轻的手段防止,
一审考量国家刑罚权行使、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况后,认有羁押必要合法。
郑文灿抗告否认知道廖俊松携往他官邸、留下的手提袋内有500万现金,还说若真的是行贿
,依本件土地变更计画利益,怎可能只有500万元的贿赂?但高院合议庭认为,500万元现金
的重量、体积非小,郑文灿或家人对于官邸内有人遗落此物岂有不顾虑官邸维安或好奇打开
查看的道理?且郑说发现手提袋,6、7个月后亲自归还给廖俊松的儿子、请对方转交父亲,
高院质疑竟不是即时指示部属交还或交政风室处理,反应更启人疑窦。
另外,依照廖俊松对此数额决定过程的证述,有可能只是土地变更计画完成的“前金”;而
检察官认郑涉犯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是郑于此过程中以其市长职位在职务上为如何的
裁示,正为检察官后续侦查内容之一,则郑文灿抗告指称廖俊松的诉求与桃园市政府就土地
变更计画的态度相同,无行贿之必要,高院认为不可采。
郑文灿抗告另指检察官没说明勾串的对象与待证事实,高院指其实已经检察官于声请书中记
载指出,此部分抗告之词无可采信。合议庭今历经约10小时评议,认为抗告理由不可采,晚
间8点多裁定驳回,不得抗告。
依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项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为2月,同条第5项规定延长羁押期间,
侦查中不得逾2月,只能延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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