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何谓反质询?大法官尤伯祥开电黄国昌:你

楼主: cigaretteass (NONE)   2024-07-11 10:36:03
※ 引述《cheinshin (那就这样吧)》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
: 2.记者署名:
: 刘晋仁
: 3.完整新闻标题:
: 何谓反质询?大法官尤伯祥开电黄国昌:你的答辩是“以问答问”!
: 4.完整新闻内文:
: 刘晋仁/核稿编辑
: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宪法法庭今天(10日)下午开庭审理立院扩权法案释宪案之暂时
: 处分。就立法院机关代表、民众党立委兼党团总召黄国昌针对反质询的解释,被大法官尤
: 伯祥当场“惨电”,直言黄国昌面对有关该问题的质疑,根本是“以问答问”!
: 大法官尤伯祥今天在宪法法庭上点名黄国昌:“我注意到您的答辩书第10页有主张说质询
: 并未违反明确性原则,所以反质询也不会违反明确性原则,您是这样讲的,这样的陈述其
: 实在我看起来是以问答问。”
: “贵院就《职权行使法》25条第1项修正增订‘(行政官员)不得反质询’,目的就是要
: 禁止被质询者以问答问 但是就法律明确性原则所要求的‘可预见性’来讲,适用对象
: 还是需要一个明确的定义,不然的话(官员)不知道怎么去接受质询。所以我想跟您确定
: 一下,你们现在可不可以给反质询下一个定义?或是你们主张这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 ,那至少要有一个概念核心,那概念核心是什么?”
: “如果按照您答辩书同一页的第3到5行,容我引述一下,您说‘受质询行政官员应该要理
: 性的为政策辩护,宪法及法律并没有赋予行政官员质询立法委员的权力,被质询人是不得
: 为反质询之行为’,这段话我理解下来,您是说反质询是指行政官员质询立法委员?”
: “那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有点疑惑,鉴于我国不是内阁制,立委不可能是政策的制定或执
: 行者,所以立委没有什么政策需要去辩护的。而目前宪法跟立法院的《职权行使法》还有
: 议事规则也都没有行政官员去质询立委的环节,那么反质询如何可能发生?如果不可能发
: 生这种反质询,干嘛订这个规定?这我就越看越不太懂。”
: 尤伯祥的发言曝光后随即引发讨论,政治工作者周轩大赞“尤大法官反杀黄国昌!”;民
: 进党立委王定宇也分享这段过程,直言“尤大法官要黄国昌给出一个反质询的定义,黄国
: 昌开始问A答B……在真的有法学素养的大法官面前,‘自认’法律专家的蓝白哼哈‘我最
: 大’二将(指翁晓玲、黄国昌)的‘虚’,都将一一现形!”
: 另外,周轩补充表示,针对尤伯祥要求说明清楚反质询定义,黄国昌直至退庭前都没有正
: 面回答,因此尤伯祥提醒:“我刚刚有问一个关于反质询的问题,不过黄国昌委员好像还
: 没有回答,那是不是之后你再用书状的方式补充你的回答给我,谢谢”。周轩忍不住酸:
: “黄国昌以为可以闪过去,结果大法官没有要放过你啊!”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32562
: 6.备注:
: 近草则包
: https://i.imgur.com/CAvAyU1.jpeg
“反质询的定义”在实务上根本不重要
又不是要做学术研究
刑法很多犯罪行为的成罪要件跟定义都不甚完备
法官的判决有显得窒碍难行吗?
台湾的判例系统一直到2018年才正式废除
实务上来说法律的判断就是依赖经验与法条指出范畴
两者互相援引补充
这次立院行使职权增修的反对意见明显就是为了反对而瞎吵一通而已
要吵定义?
https://i.imgur.com/2rAfuJT.jpeg
上面是道交法对“危险驾驶”的解释
有符合法律明确性原则?
https://i.imgur.com/8MurGIb.jpeg
社维法63条“无正当理由”有符合法律明确性原则?
台湾现行法条一堆使用法律不确定性概念的条文
目的就是为了让法律充满某种程度的弹性可以顺应社会变迁
什么都写死范围定义明确整天修法就饱了
我给chatgpt判就好了还要司法系统干嘛?
这次新增的“反质询”必须要经过立院决议移送
然后检察官认定犯行起诉
最后交由司法定夺
等于有三道审核机制把关
结果自己每天开车在路上也许因为闪神瞎开车吃危险驾驶
或是单纯分享文章或发表心得吃社维法
这些审核机制看似更加霸道不完备的法律你不担心
反而去担心官员反质询开罚标准?
退一步说 反质询难以定义的行为有没有10%都不知道了
苏光头随手抓都一大把明显反质询的行为
结果为了有模糊空间的“反质询”
而去质疑法律的完备性?
要不要干脆大方承认自己就是巨婴瞎闹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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