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中欲女“硬上”帅男强逼“跟我做爱”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4-07-11 10:22:24
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张瑞桢
3.完整新闻标题:
台中欲女“硬上”帅男强逼“跟我做爱” 判刑入狱还得赔钱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团,认识身高180公分的高帅男子
阿强,她以送球拍为由,将阿强骗到房内,先自己脱掉衣服,再把阿强压制床上,强拉衣
服亲吻,抓摸下体说“跟我做爱一次”,阿强奋力抵抗逃离,刑事部分潘女被判刑1年7月
确定,民事部分,阿强提告索赔50万元,潘女指自己即将因此案入狱,她只能赔偿15万元
,法官判决应赔偿3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潘女于2022年5月11日邀请阿强(化名)到住处,她先自己脱去上衣,用手
将阿强颈部环勾至床上,说“跟我做爱一次”,用身体压制阿强强吻,摸抓阿强下体,阿
强奋力抵抗才得以脱身,法院审理时,她辩称自己只有亲吻阿强,阿强没有抗拒,律师辩
护说,阿强身高将近180公分,相对瘦小的潘女无法压制住。
阿强则指控说,潘女扑压在他身上亲吻,又强拉他的衣服,他把双手交叉胸前抵抗,潘女
又抓住他的下体,他把双脚卷曲说“不要这样”,潘女质问“为什么不跟我做爱?”,他
强行开门离去。
台中地院与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认为,潘女非瘦小身型,而是中等身材,阿强腋下等处
有红肿伤势,可证明被强拉衣服与亲吻,潘女也承认有要求“跟我做爱一次”,显示有强
制性交犯意,但未遂而能减刑,一审判决1年7月适当,二审与三审都驳回潘女上诉确定。
民事部分,阿强向台中地方法院沙鹿简易庭提起诉讼,向潘女求偿50万元,潘女答辩说,
此案已判决确定,她即将入监执行,阿强请求精神慰抚金50万元过高,她目前仍与年逾70
岁的父母同住,需奉养父母,她自己长期罹患焦虑、忧郁、恐慌、及失眠等精神疾病,持
续在精神科诊所就诊治疗,她最多只能赔偿15万元,声明驳回阿强之诉。
台中地方法院沙鹿简易庭则认为,潘女为阿强犯有强制性交未遂行为,导致阿强身体权、
贞操权受侵害,精神上蒙受痛苦,判决应赔偿35万元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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