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我去GOOGLE的定义是下面这段
被告未经自白,又无证据,不得仅因其拒绝陈述或保持缄默,而推断其罪行。 证人、鉴
定人依法应具结而未具结者,其证言或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证据。 被告以外之人于审判
外之言词或书面陈述,除法律有规定者外,不得作为证据
侦检不公开的定义如下
“侦查程序不公开”与“侦查内容不公开”,程序不公开禁止公开侦查的作为,以维护侦
查之顺利进行及保护证人;内容不公开禁止公开侦查发现的事实,避免对于未经定罪被告
的名誉造成损害,甚至侵害被害人、关系人的名誉或隐私。
可是台湾好像对于某颜色以外的都跟以上相反
党媒报得好像某回收市长从参选时,就报得好像明天就要被抓进去蹲了
开庭内容可能只差没有现场直播作对比
吃什么便当都能被报出来
我都怀疑上厕所用几张卫生纸明天会不会出现在自由时报的头条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