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人员vs.立委(民)张宏陆vs.立委(国)徐巧芯:“会议无效,欸欸欸!”
议事人员议事录念到一半,绿委张宏陆快手直接抽走纸张,主张会议无效。
立委(国)徐巧芯vs.立委(民)张宏陆:“我有看到啦,好啦,随便你啦,我有拍到你抢人家的东西,你就是抢劫犯。”
立委(国)徐巧芯:“民进党小偷个性又上演了,我问张宏陆委员,为什么你要去抢议事人员议事录,他说我没有。”
立委(民)张宏陆:“整个过程中我没有碰到任何一个人,这个都可以去看到,我只是把资料拿起来。”
所以把别人手上的东西抢夺过来
只要没碰到任何一个人
都不叫抢劫?
我书读的不多 不要骗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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