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是
捷运这款新闻已经报几摆矣?
根本就无应该设博爱座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第53条第3项
“大众运输工具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之无障碍设施及设备。未提供对
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及老弱妇孺优先乘坐之博爱座”
这条法律就是上大的问题
既然是“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就无应该共“老弱妇孺”牵拖入来
法律应该改做:
“大众运输工具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之无障碍设施及设备。未提供对
号座之大众运输工具应设置供身心障碍者优先乘坐之身障座”
用“身障座”的名就清清楚楚
有身障手册才会当先坐
这阵毋是
连“老弱妇孺”嘛来斗闹热
“老弱妇孺”到底是啥?
少年人跛跤或者有心脏病敢算“弱”?
若老人佮这个少年人拢欲坐
啥人优先?
舞甲伤复杂矣
新闻出现老人坐捷运佮人冲突
已经几摆矣?
而且就算讲无欲让身障者先坐
敢有啥物处罚?
我是毋捌听过
啊这个法是咧立心酸的??
人济的时阵
坐位就是资源
相争真正常
一定会抢
敢有共规定讲予清楚
予老百姓知影?
这才是重点
立法院较紧去修法啦
共博爱座提掉换做身障座
而且无欲让位的
嘛爱增加处罚的法律
坐一下捷运尔
嘛会当舞遮济代志出来
真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