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巴黎文化奥运台湾馆疑抄袭“苹果emoji”

楼主: a0580531 (ryuuuu)   2024-06-06 13:55:29
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林育绫
3.完整新闻标题:
巴黎文化奥运台湾馆疑抄袭“苹果emoji”!设计师否认 将重新设计
4.完整新闻内文:
立委葛如钧上月踢爆,巴黎文化奥运台湾馆主视觉的图案中,跟Apple的emoji表情符号“
高度相似”,有涉及抄袭的嫌疑,并要求文化部报告。今(6)日葛如钧追问此事,文化
部长李远表示,设计师不认为是抄袭,但会重新设计,不再另外收费。
葛如钧在上月的立院教育文化委员会质询时提到,Apple的emoji有版权,假如设计师真的
有使用和参考,必须咨询苹果的法律部门,并申请授权,并要求文化部就授权与否相关情
形,一周内报告立委办公室。今日立法院举行教委会,他也重提并追问此事。
葛如钧秀出文化部报告,文化部说明,巴黎文化奥运台湾馆主视觉设计,“因设计为另行
绘制,尚无须中请授权。”报告中也说,设计理念在以世界通用的表情符号语言导入
Taiwan,其中“W”串连“在一起 ”的意涵,传达心连心、彩虹同盟、欢呼胜利的概念,
呼应超越国族及语言有关和平、运动、平等的普世价值。因此创意核心是“开创运用表情
符号的新诠释”,而非“创作表情符号”。
葛如钧针对文化部的说明进一步询问,设计师是否提出创作过程,证明是创新或全新绘制
,或是请第三方对该案进行抄袭鉴定?李远回应没有。
葛如钧表示,对于上一次提及520就职大典的猫狗徽章抄袭疑虑,李远说“我会自己去画
一只狗、一只猫。”让他非常感动。但是现在的回答,一下说是运用,一下说是设计者自
行绘制,然后又说“会重新设计,然后不收钱”,这种说法也让他质疑,以后设计师发表
,大家不满意,就说“那我们收回”。
他强调,想使用就必须遵循法律程序请求授权,如果设计师有使用、有参考,就大方承认
,但重点是要“尊重原创的精神”,尤其文化部应该作为表率,带头尊重版权意识,“不
能像上次台文馆事件,片面相信厂商说词”,应该主动厘清整个创作过程。
“我们追求大是大非,要求厘清事件的真相。”葛强调,如果文化部可以证实此案是原创
设计,设计师完全不需要主动修改;但如果经过证实,可能涉及过度参考或抄袭,也不是
设计师说主动修改设计就可以过去。
他建议,文化部应该去跟苹果确认,该案是否需要授权,对于厂商是否要续约或解约,也
必须追究;距离巴黎文化奥运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希望文化部能够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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