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食药署预告,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可称“

楼主: AKATSKI (OUSAWA)   2024-06-05 15:47:13
食药署预告,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可称“长效鲜乳”,酪农界集体反弹:变相鼓励进口
上下游新闻
记者林怡均/孙维扬 2024/06/05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205316/
过往台湾对“鲜乳”没有明确定义,导致消费者难以区分,也让国产鲜奶失去市场优势。酪
农不断呼吁政府应明确区分长效保久乳与国产鲜乳,卫福部食药署今(5)日预告修正“鲜
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及乳粉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者,可标示为“
延长保存期限鲜乳”、“长效鲜乳”、“ESL 鲜乳”,预告评论期为 60 日,预订于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
草案公布后引发酪农界大反弹,台大动科系教授徐济泰批评,食药署此举是在保障进口牛奶
、更让消费者混淆。义美卫星牧场联谊会会长杨梅贵直言,台湾已有九成是A级奶,酪农努
力让国产奶配得上“鲜乳”资格,“如果保存期限长达 90 天的进口牛奶也能叫鲜奶,那鼓
励吃在地、低碳消费又有何意义?”
食药署预告新增鲜乳品名标示,学者批混淆视听
为因应 2025 年新西兰液态乳将零关税叩关来台,中华民国乳业协会多次在产地举行座谈,
将酪农意见传达给农业部。酪农最关切的是“鲜乳”的定义,因为目前市售保存时间长达 9
0 天的进口乳也能标示为“鲜奶”,让国产鲜奶失去市场优势,农业部也允诺会与卫福部沟
通协调。
食药署今 (5) 日发布新闻稿并召开记者会说明,预告修正“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乳饮品及乳
粉品名及标示规定”草案,修正内容有四大重点,包含新增延长保存期限鲜乳品名标示、增
修液态乳产品字体大小应依体积调整之标示规定、清楚标示,透明消费资讯及扩大规范对象
,妥适管理品名标示。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增延长保存期限鲜乳品名标示”,该项内容为:鲜乳产品如以适当温
度及时间组合进行热杀菌处理后,于高洁净度环境下近似无菌充填,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者
,品名应标示为“延长保存期限鲜乳”、“长效鲜乳”、“ESL 鲜乳”。
第 33 届农业十大专家、台大动科系教授徐济泰是国内重要的酪业专家,也是现任乳业协会
理事长。徐济泰对于食药署的修正案相当不满,他直言:“这是不合理的修正,更混淆了鲜
乳的定义。”
学者:“在纽澳当地,ESL 并不会被视为鲜乳”
徐济泰指出,以 ESL 为例,ESL 为 Extended Shelf Life milk 的缩写,该名词主要出现
于纽澳乳品分类中,指的是一种介于鲜乳与保久乳之间的生乳加工方式,而纽澳的乳品中,
鲜乳会标示为 Fresh Milk,但 ESL 乳品并不会加上 Fresh(新鲜),这意味着,“在纽澳
当地,ESL 并不会被视为鲜乳”。
徐济泰质疑,ESL 根本不该被定义为鲜乳,纽澳当地会刻意区分、避免混淆,但台湾卫福部
却要将 ESL 与鲜乳混为一谈,“非常奇怪”。卫福部此举明显是在中伤本土产业、保障进
口牛奶、变相鼓励进口,更让消费者混淆。
此前酪农举办过的座谈会,徐济泰均到场,并将产业意见如实传达,但食药署的修正预告,
令他愤慨,因为卫福部显然没有聆听产地意见。
徐济泰痛心道,国家政策应将所有利害关系人意见都纳入、协调沟通,而不是只采纳特定人
士的看法,乳业政策攸关经济部、农业部、卫福部,学童部分也牵涉到教育部,政府部门之
间必须充分横向沟通才能决策,“没有讨论就不是民主了”。
酪农无法接受,鲜乳坊:进口、长效期都不应叫“鲜”
草案公布后,也引发酪农不满,义美卫星牧场联谊会会长杨梅贵直言:“酪农完全不能接受
”,台湾酪农努力在天候环境艰困的状态下,努力提升饲养技术,以配得上“鲜奶”二字,
现在国内九成生乳达到 A 级奶标准,卫福部却只用加工方式来定义鲜奶。
杨梅贵表示,面对 2025 年台纽经贸协定,酪农无意阻挡国家政策,只求公平竞争的机会,
新鲜是国产奶最大的优势,“如果进口牛奶也能叫鲜奶,那鼓励吃在地、低碳消费又有什么
意义?”
接下来,各区酪农联谊会会长将串联,一同拜会农业部、教育部,并与在地立委一同到行政
院反映心声。
鲜乳坊创办人龚建嘉表示,酪农产业听闻食药署针对长效期牛乳名称仍含有“鲜”字,反弹
声浪大。他认为,台湾短效期、新鲜运送的牛乳才适合称为鲜乳,若国外进口、长效期的牛
乳商品名称依然能含“鲜乳”,对消费而言又是一个具有模糊解释空间的乳制品名词,“会
希望不要有‘鲜’,例如称延长效期乳,而不是延长效期鲜乳”。
龚建嘉指出,目前修正草案也略过许多酪农关切、与乳制品标示相关的议题。包含产品名称
用“牛乳”标示,无法让消费者区分其为鲜乳、长效乳还是保久乳;商店常用的牛奶冰砖,
也未制定如同鲜乳的明确定义;甚至是饮料店使用乳制品,也没有要求露出乳品品项,“可
能鲜奶茶根本不是鲜奶”。
他强调这些都应该有更严谨的名词与标示规范,才能立于后续教育消费者辨识不同的乳制品

食药署:不应只用期限定义鲜乳,乳协:老掉牙法规该修了
为何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的牛奶仍可标示为“鲜乳”?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郑维智说明,鲜
乳定义为“以生乳为原料,全程低温冷藏杀菌”,新增乳品名标示指的是更卫生、洁净度更
高状态下加工的乳品,经过名称区别更能有效区隔与现有市售鲜乳,“保存期限应以微生物
含量、洁净度来决定,不应只用保存期限来定义是否为鲜乳。”
中华民国乳业协会秘书长方清泉则回应,鲜乳的法规定义在 30 年前制定,30 年来,饲养
技术、加工技术都不断革新,“现在喝的鲜乳早就跟 30 年前不同”,但法规却仍原地踏步
,显然完全没有与时俱进,“法规反而需要修正”。
方清泉强调,乳业酪农界坚决反对保存期限 30 天以上的乳制品使用“长效鲜乳、ESL 鲜奶
或延长保存期限鲜乳”等名称,因为使用鲜乳二字很容易被消费者误认等同“台湾鲜乳”。
农业部部长陈骏季则表示,不论进口牛奶以任何名称贩售,都不会有鲜乳标章,只有台湾鲜
乳才有鲜乳标章,以利消费者辨识。
重点
1.台湾酪农:可保存30天以上的乳品不应该称“鲜”乳。台湾法规落后。
2.食药署:名字不重要,进口的都不会有鲜乳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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