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打诈四法限制假释 民团:关太久了

楼主: sexygnome (没道德有水准)   2024-06-04 15:35:06
※ 引述 《william8403》 之铭言:
: 全国律师联合会司改委员会委员邱启鸿说,这个三振条款是针对再犯。对于诈骗集团把人
: 拘禁、弄死,在实务上判决是还蛮重的。并不是马上就可以假释出来。诈骗集团分工明细
: ,有些人可能是单纯领钱的车手而已,这部份把他判太重刑责,也不符合实务上判决想法
: 。
:
: 邱启鸿说,三振条款是针对累犯再犯。有可能他第一次没有钱去卖帐户,被判六个月有期
: 徒刑,实务上可能服社会劳动。执行完毕后,生活状况比较差又再卖一次帐户,这很常见
: 。或之后改当车手,并不是直接对人民施以诈骗。只是分工比较没有重要事情,虽然也是
: 构成诈欺犯,但三振条款下去,他最后是没办法做假释或回归社会,因为他就是个底层弱
: 势、也没办法找工作。
其实这两段就说明了民团的态度,
跟一般大众的想法落差很大,
他们认为有些人只是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去做这行,恶性不重大,
不得不说每个被抓的都嘛很会哭爹喊娘,
况且这是三振后才不得假释,
不是违法第一次第二次,
违法一两次洗手不干了我勉强都认为有悔改的心。
你妈的被抓三次以上有想要悔改?
你民团是在圣母什么啦,
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要脚踏实地赚钱,
这些人个个都心存侥幸,
觉得不要被抓,
被抓再来装可怜就好,
这样根本就不是在帮这些人回归社会,
而是让这些人养成轻松赚钱侥幸的心,
根本是在害他们。
我认为这种利用别人的仁慈,
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
是恶性重大的人,
说得难听点,
他们就是吃定有人会帮助他们,社会会原谅他们,
法律如果要有教育、帮助他们回归社会的功能,
应该是要让这些人付出相应的惩罚,
不能让他们养成心存侥幸的心理,
有些人就是适合用鞭打的方式才会成长。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