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会改革法案 207名律师连署喊话立院“

楼主: HongYang (PlasticSheep)   2024-06-01 15:00:14
公司里面最讨厌的是哪种人?
当在讨论专案要怎么执行的时候都不出声也没人想带头开始案子,等到终于有人受不了开始
执行案子以后,就会有一开始不闻不问然后跑出来说案子不能这样做,你们重新来过。
重点是案子退回去以后,这些人又跑不见好像跟他没关系一样。
都过了八年了这些律师才想到要出来?
※ 引述《paulispig (关心高立德的牙齿状况)》之铭言
: 国会改革法案 207名律师连署喊话立院“接受行政院覆议”
: 潘千诗 TVBS
: 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案、《刑法》增订藐视国会罪,全国1万5

: 名律师中,截至今(31)日10点为止,有207名律师连署,喊话立法院应接受行政院覆议

: 使产生争议的《国会法案》在委员会内充分审议,并广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社会各界意

: ,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识并合宪的制度。
: 律师林仲豪表示,连署律师并不是反对,而是认为条文应该要更细致,当年民进党提的法

: ,监察院要废掉,配套就是调查权回到国会;虽然立法院的程序都有跑、委员会、公听会

: 有开,形式上有蒐集意见,但没有实质讨论,新修正的法案真的有更完善吗?
: 林仲豪说,在国会殿堂,确实可用民进党阻碍通过的角度,诠释民进党是要用议事规则杯

: ,但也可以解读成在野党指控,民进党就是没有诚意讨论,所以要杯葛,不论用何种角度

: 释以及解读,三读后的条文就是有些地方不精致,制度需要权力制衡,但不希望沦为滥用

: 工具。
: 连署律师点名《立法院职权行使法》47-1、48-2、59-4规定“社会上有关系人员”、“不

: 供文件、资料或档案,可连续处罚锾”、“受邀的社会上有关系人员,要经主席同意才可

: 有律师在场”等文字很模糊,认为必须确保调查目的,范围要更具体,但目前三读通过的

: 文并未讨论到此种程度。
: 林仲豪表示,在政治恶斗的环境下,举例,如果哪一天民进党又变成多数,随便编理由,

: 求国民党主席来说明过往如何侵占民产转换成党产,又贱卖党产,且主席还不同意律师在

: ,或是要调查高端争议,主席也不同意律师在场,不同意之后,如何保护被提名人?这种

: 治恶斗的手法,没有人乐见。
: 连署律师表示,质询权与调查权分属不同宪法制度,两者有所不同。质询权目的,要让立

: 获得资讯或意见,据以行程后续表决或发言的基础;调查权是立院行使宪法职权,探求立

: 或预算审议时所必要之事实基础。是否得以相提并论并施以相同强度之处罚手段,均有待

: 慎讨论。
: 国会质询或调查权制度的完备化,固然是国会改革应该推进的事项,然而各个民主国家的

: 体法制设计,均有重大差异无法直接移植,若迳以外国法制之表象作为参考仓促立法,或

: 顾及宪政体制的权力平衡,甚至对于人民与官员基本权利的过度侵害,将造成宪政体制的

: 乱,呼吁让法案回归正常且合乎民主的议事程序,让社会各界充分参与与讨论后,再做周

: 而完整的立法。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5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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