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引人家的话就不要截头去尾
沈柏洋
整体的娱乐产业到现在 压迫的形式有几种
一种是会请艺人或经纪公司来签署相关的认同书
这包括要认同九二共识 一个中国
或是不能够去批评 在展演的过程当中
不能够去批评中国国内的政治体制或相关的事件,这是第一部分
那第二部分是会跟经纪公司 可能有威胁查税的 相关的动作
让经纪公司要配合中共政府部门相关的一些政治上的宣传
第三个部分 就是也会针对演唱会等等的活动,以公安或安全的理由来管控入场的人数
那这个部分会让策办活动的相关公司或单位 会承受到一些压力
所以就我们所掌握到的公情或密情的相关 可以对外说明的情资
大概压迫的形态有这几类
那刚刚有提到第一个是跟演艺活动有关
再来跟查税有关 然后跟签认同书有关
那签认同书 这个我们在军方其实也很常看到
他不只是认同书还包含投降书
所以这边再拉回来就是说 他对台的这些其他的统战工作
譬如说假设今天是学校 像之前学校有些会有中生的交换
虽然这是教育部在管辖的事 但他们在跟中国的学校在签的时候
他可能也会签说“那我们在交换的同时 中国的学生在我们这边
我们确保我们的教授不会提到法轮功 不会提到东突厥斯坦”
但现在很大的一个问题是 只要有签这些东西
其实大部分是不对外公开的 我们一般人无法得知
那演艺工作者在这个方面 他的经纪公司签这个 我们也不知道
所以变成说就是我在第三个点 这边想要问的事情是说
这个事情可能对我们来讲变得越来越重要是因为
对国人来讲 或者对心战来讲 我们今天要知道
哪些人是被威胁的 他可能是不得已的 哪些人是自愿跪上去的
这其实对国人的认知是不太一样的
但我们的 虽然法律并没有强制的规定
但目前来讲 中国跟这些人的接触 是不透明的
所以我们会搞不清楚 到底哪些人被威胁 哪些人不是被威胁
这种细致的差别 可能需要让国人知道
但不知道以国安单位的立场来讲 可能对法律提供一些建议
虽然立法是立法委员的责任
但是行政单位一直以来都有草拟法案的权利
就是说我们有没有可能让这些事情更容易的被揭露
但是又不会侵害到人权
也不会侵害到很多人念兹在兹所谓的两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