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工程师怀疑妻偷吃小王 连7个月偷拍1455张

楼主: fatman5566 (肥仔不能亡)   2024-05-26 21:32:35
台湾对于配偶外遇这件事情真的很宽容
在台湾法官的判决下
要抓外遇这些都是违法的手段:
1.看配偶手机
2.装gps
3.放录音笔
4.房间内偷拍
如果用这些证据来告外遇,除了可能证据被当作违法取证不能当作法庭上的证据使用外,还
可能被告民事、刑事窃录、窃拍
所以依照台湾法官的想像,要抓外遇只能:
1.拍摄配偶在公开场合跟小三/小王的亲密互动
2.我想不到了
阿,就算真的拍到公开场合的亲密照,了不起就赔个20万。
幸运一点在台北地院遇到某认为外遇不能告侵害配偶权的法官,还可能败诉告不赢
在台湾,外遇成本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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