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众党说明国会改革47条有无侵害人权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4-05-22 15:43:41
※ 引述《ianlai (小赖)》之铭言:
: 很简单啦
: 大家一起上节目 公开辩论
: 光靠战狼小姐姐这个真的不行
: 跟你说经主席同意可以不交付资料给回答
: 那主席不同意咧
: 先问一句 侦办中的案件可不可以调阅?
: 或许大家相信我们立委不会干这种事情
: 但很多人不信
: 侦办中让立委看这件事情没有损害司法权?
: 国昌老师直接上节目去辩论啦
: 不要派个战狼小姐姐拿个懒人包就想来翻转
: 一条一条逐条辩论 让大家明白不是更好吗??
你要知道党的质疑不是没理由的:
民间公司的机密:
鸿海当初捐赠疫苗案其购买BNT的合约价格就是立委曝光的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10618inv003
郭台铭采购BNT价格单价曝光 柯建铭:每剂42美元
调阅侦查案卷: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650&pid=3873
立法院第 8 届第 4 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监听调阅专案小
组”第 1 次全体委员会议议事录
主 席:吴召集人宜臻
出席委员:廖正井 赖士葆 潘维刚 吴宜臻 吕学樟 林鸿池
尤美女 柯建铭 谢国梁 颜宽恒 潘孟安 王惠美
......
决议:
一、调阅文件内容及范围,如附件。
......
附件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监听调阅专案小组”调阅文件内
容及范围
......
2.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2年监通字第000199号卷宗所有资料。
3.柯建铭委员受监听后应发之通讯监察结束通知书,包含有
受监察对象之其他委员要求亦比照办理提供。
......
然后就引发了:
大法官释字729号: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ty=C&CC=D&CNO=729
解释文: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犯罪之侦查与追诉,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且为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对于侦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
其调阅相关卷证。立法院向检察机关调阅已侦查终结而不起诉处分确定或
未经起诉而以其他方式结案之案件卷证,须基于目的与范围均属明确之特
定议案,并与其行使宪法上职权有重大关联,且非属法律所禁止者为限。
如因调阅而有妨害另案侦查之虞,检察机关得延至该另案侦查终结后,再
行提供调阅之卷证资料。其调阅侦查卷证之文件原本或与原本内容相同之
影本者,应经立法院院会决议;要求提供参考资料者,由院会或其委员会
决议为之。因调阅卷证而知悉之资讯,其使用应限于行使宪法上职权所必
要,并注意维护关系人之权益(如名誉、隐私、营业秘密等)。本院释字
第三二五号解释应予补充。
理 由 书:
按检察机关之侦查卷证与侦查追诉犯罪有重要关系,有其特殊性与重
要性。正在进行犯罪侦查中之案件,其侦查内容倘若外泄,将使嫌疑犯串
证或逃匿,而妨碍侦查之成效,影响社会治安,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及宪法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立法院自不得调阅侦查中之相关卷证
。至于侦查终结后,经不起诉处分确定或未经起诉而以其他方式结案(例
如检察实务上之签结)之案件,既已终结侦查程序及运作,如立法院因审
查目的与范围均属明确、且与其宪法上职权有重大关联之特定议案所必要
,又非属法律所禁止,并依法定组织及程序调阅者,因尚无实质妨碍侦查
权行使之虞,自得于经其院会决议调阅上述已侦查终结之卷证。另个案虽
已侦查终结经不起诉处分确定或未经起诉而以其他方式结案,惟卷内证据
资料如与检察官续查同一被告或他被告另案犯罪相关者,倘因调阅而泄漏
,将有妨害另案侦查追诉之虞,为实现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追诉犯罪,以
落实国家刑罚权,检察机关得延至该另案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处
分确定或未经起诉而以其他方式结案后,再行提供调阅之卷证资料。至调
阅与侦查卷宗文件原本内容相符之影本,因影本所表彰文书之内容与原本
相同,依前述意旨,亦应经立法院院会决议。本院释字第三二五号解释应
予补充。另立法院行使文件调阅权,如未符合宪法或法律上之要求,自构
成受调阅机关得予拒绝之正当理由。
.......
简单的结论就是侦查中、妨碍侦查权行使之虞、法律所禁止者不可以调阅
侦查结束后在与立委宪法职权有重大关联的特定议案在审查目的与范围
均明确下可以调阅:
"审查目的与范围均属明确与其宪法上职权有重大关联之特定议案所必要又非
属法律所禁止依法定组织及程序调阅者,因尚无实质妨碍侦查权行使之虞,
自得于经其院会决议调阅上述已侦查终结之卷证"
因此就历史看来
就是柯建铭如果管好自己就可以减少你的疑虑......
还不行的话
就看你觉得该如何制裁有类似柯建铭立委这些行为的立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