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争执之处不在说谎应该被处罚,真正的争议点是程序正义。
没有经过委员会审查,就迳送院会表决。因为院会是实质讨论法条的地方,代表不同民意
的委员,可以表达立场,兼顾各界,才能订出成熟的法条。
备注:反正藐视国会罪也是不长眼睛的,民进党这次被强奸,以后国民党当行政院长被质
询时,也是不能说谎。风水总是轮流转的。放宽心。
※ 引述《ilanese (我写故我在)》之铭言:
: 一堆人是没搞清楚立法院到底在审什么法案吗?
: 官员说谎应该被处罚,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 一堆人反对是在反什么?
: 问卦:支持官员被质询时说谎,不是很奇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