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最近一直在吵的国会改革法案
反对方一直说是国会扩权违宪
还有说程序不合法之类的
看起来不管是程序问题
还是立法院权力的问题
都完全是宪法争议
为什么没有想说
直接到大法官面前定生死?
光是在国会里一直吵一直拖
完全没有任何效率啊
而且按照宪法诉讼法的规定
立委四分之一就可以声请大法官裁判
门槛绝对比法案拼人头通过还容易
好巧不巧的是
现在的这批大法官
又几乎都是前任政府提名
前届立法委员同意任命的
让他们审理国会改革法案有没有违宪
应该也是符合反对方的利益吧?
这样为什么硬要拖着
还号召场外应援
直接到大法官面前对决不好吗?
有没有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