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藐视国会立院表决完成二读 官员虚伪陈述

楼主: ivorysoap (ivorysoap)   2024-05-21 11:20:51
※ 引述《tetani (喵喵)》之铭言:
: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所以外面在反什么
: : 支持官员虚伪陈述的权力??
: : 支持官员欺骗百姓的权利??
: : 这个条款欧洲委员会都说了
: : 我还以为哪条新的
: : 这条都吵半个月了
: : 还能说黑箱
: : 睁眼瞎话
: : https://i.imgur.com/S9E4k8Y.jpg
: 终于可以逼官员说真话了
: 第一题应该请经济部部长回答
: "台湾是不是缺电"
: 请部长想清楚再回答
: 说谎可是要关的喔
好了啦
定义不明的问句本来就不会成立国会秒视罪
但定义明确的
某官员有没有于某月某日跟某厂商于非公开场合私下会面
又或著某个限制性招标到底有没有公开招标还是私相授受(比方超思蛋跟快筛小吃店)
这种事有就有 没有就没有 不要跟我说忘了
说忘了也可以 给你一天查 一天后再明白回复有还是没有.
这法案一过
当年陈时中那种 有没有主持3+11会议就由不得他公然说谎了
没有那种忘了或是不知道的答案 想好了再回答。科科。
想也知道 只有心里有鬼的官员才会害怕这法案
代表他们之前都习惯在国会里胡说八道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