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一开始好好处理的话,不说最大受害人,但好歹也算是受害者
结果不知跟厂商多铁
有抄袭争议的问题时,竟然不是要求厂商提供创作历程的原始档案,看到底谁创作在先,弄
清楚到底是谁抄谁
仅拿着一张IG截图就找记者说被抄袭
这样已经很夸张了
被原作者指出截图伪造后,竟然又跟记者说:确定了没有抄袭
确定了没有抄袭
确定了没有抄袭
这操作神了
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能在被指出图片伪造后还能坚定不移的挺厂商,说确定没有抄袭?
更神的是,还说智财权在厂商那,由厂商去处理后续问题,不再回应
我看的整个问号???
我也算待过公家机关,做过几个劳务采购标案,这类标案通常都是智财权归属于甲方(政府
)
而且你都卖周边了,智财权还在厂商那?
那卖的钱谁拿?
花了两百多万的纳税钱,智财权在厂商那w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