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dcard.tw/f/relationship/p/255525352?cid=D19360E6-F347-4842-98F4-C1BBDD845E5F
两年前把存很久的积蓄拿去买房
因为本身薪资条件不好
贷款30年 宽限期1年而已
房子是登记自己的名字
目前跟男友交往7年
他家本身没有房子
从学生到出社会都是租屋族
我买2房1厅的空间
想说两个人一起住
男友与其给外面房东租金
倒不如直接给我就好
这样房贷压力也比较小
房贷约30000元
跟男友收15000元
他有申请租屋补助
所以实际月付12000左右
相较于周围区域的整层住家
价格是比较划算的!
最近刚好讨论到这个话题
男友突然问我
如果我缴完30年贷款
他还要继续付我15000吗?
我直觉回他:当然要啊!
难道你65岁就不用租房子了吗?
我是你房东的概念而已
他就觉得我很过分
跟一个65岁的老人收租金
甚至要收到80-90岁
老人津贴 劳退金都没多少了
还要每月付你15000
1.5万*12月*50年=900万
等于这间房子他付8成
到头来连一半产权都没登记他名字
我们的共识是不结婚会一直同居
也没有生小孩的计画!
想问问如果是你们
房东的立场当然是一直收租
毕竟头期款都是我自己拿出来
站在情侣的立场就很妙
在一起那么久都65岁了
房贷也缴清 没压力了
应该再跟他收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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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dcard女孩的疑问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