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用脚趾性侵女友 男拿捐款宫庙感谢状求减

楼主: yokann (欧洲)   2024-05-06 07:20:14
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用脚趾性侵女友 男拿捐款宫庙感谢状求减刑被法官打脸
4.完整新闻内文:
宜兰县42岁林姓男子用脚趾对同居女友小美(化名)强制性侵,法院审理时,竟拿出捐款
宫庙感谢状请求减刑,法官认为,宫庙捐款是自身信仰,难以弥补对小美的侵害,因犯强
制性交罪,一审处3年2月徒刑,林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最近上诉驳回,维持原判决。
判决指出,林男与小美交往后,2021年6月住进林男位在苏澳的住处,2022年1月19日凌晨
,2人在住处房内,小美明确表示不愿性交,林仍强行拉开她的双腿,用右脚大拇趾性侵
得逞,女方事后报警,检方侦结起诉。
小美在警讯时指称,林男有糖尿病不易勃起,交往期间多用手指从事性行为,案发时,林
男因房事问题生气,叫她去面墙罚半蹲,后来见她没有蹲下去,从背后踹了一脚,再叫上
床用右脚大拇指性侵,小美感觉疼痛,有喊“我不愿意”、“我不要”,林男却要她喊爽
,接续以言语不断羞辱。
林男辩称,案发当天洗完澡就吃安眠药物睡觉,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同时提出捐款宫庙
感谢状请求减刑。宜兰地方法院今年1月审结,认定他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2月,林已在
2月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另犯强制性交罪,依照刑法规定,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议庭判3年2月,林男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高等法院审酌相关事证,认为林男所为犯强制性交罪,一审量处3年2月应属妥适,至于林
提出的捐款宫庙感谢状,属于自身信仰,难以弥补对小美的侵害,无法当成有利于被告科
刑的衡酌因子,一审纵然未衡酌考量,也不影响量刑,林男的判决太重等语没有根据,不
构成撤销原审判决的理由,上诉应予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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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还好宫庙感谢状没有真的可以减刑,不然就真的太扯了...
乡民还是好好控制血糖吧,肥到糖尿病连硬起来都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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