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7旬翁欲火上升“却不举” 改指侵女邻居下

楼主: xd123456 (xd123456)   2024-04-26 15:44:01
1.媒体来源:
中时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王煌忠
3.完整新闻标题:
7旬翁欲火上升“却不举” 改指侵女邻居下场惨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县71岁王姓男子,驾车搭载有智能障害的邻居A女外出访友未果,转到汽车旅馆洗去
身上异味,王男见A女洗澡裸身,竟耐不住欲火,以手指性侵得逞,彰化地院审结后,以
趁机性交罪判4年徒刑,王男上诉请求给予缓刑宣告,二审法官审酌,王男已与对方和解
,昨天(24日)改判徒刑3年2月,因宣告刑已逾2年,无法宣告缓刑,仍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2022年11月18日上午10点多,已71岁高龄的王姓男子,与当时年仅26岁A
女年龄相差甚钜,王男竟利用A女为智能障碍无法抗拒情形,以其手指插入A女下体之方式
,对A女为性交行为1次,一趁机性交罪起诉。彰化地院审结,判王男有期徒刑4年。
王男不服提出上诉,辩护人表示,王男因原发性高血压、摄护腺肥大疾病,长期接受药物
治疗,其配偶则因患脊椎楔形压迫骨折等疾病,致长期无夫妻之实,因见被害人洗澡裸身
,致一时难以克制情欲冲动,请求酌减其刑,给予缓刑宣告。
二审审理,王男因与配偶间身体状况,为满足个人私欲,明知被害人为智能障碍人士,对
于身体界线并不理解而无从抗拒,仍借由偶然搭载被害人外出访友未遇,向被害人表示欲
载其至汽车旅馆洗去身上异味之机会,受被害人洗澡后裸身之刺激,以手指插入被害人阴
道为性交,恶性非微。
法官审酌,王男审理过程则均坦承犯行,并赔偿60万元给被害人及家属,再行汇款12万元
,作为被害人长期安养及日常生活所需专用金,改判徒刑3年2月。又王男及辩护人虽均请
求给予缓刑宣告,然因王男宣告刑已逾2年,与《刑法》第74条第1项缓刑宣告要件有违,
无从审酌是否适宜宣告缓刑,并此叙明。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26002757-260402?chdt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