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唸资源班错了吗

楼主: dir0813 (dir0813)   2024-04-26 07:58:21
※ 引述《acz0221 (来自幽冥界的中二)》之铭言:
: 资源班大家都把他跟特教班搞混了
: 资源班顾名思义就是资源最多的地方
: 一个正常班级几个人一起上课大家大家都知道
: 但在一所大校里,可以提供1对1或1对几的课程,只有资源班
: 这叫补救教学,把你程度单独拉起来的资源
: 同时那所学校里如果有实质的资优生
: 你的名字也会在资源班里
: 所以学校里会用到资源班的人就两种
: 一种是烂到需要救的
: 一种是强到可以得到更多的
: 至于智商普普的就普通班上自己看着办吧
这一篇回文底下的推文有很多需要修正的地方
→ WunoW: 资源班就是放牛班的偷换概念 大家心知肚明 220.136.206.211 04/25 23:42
→ WunoW: 资优班就是资优班不会叫资源班 别在那虎烂 220.136.206.211 04/25 23:43
→ WunoW: 我小时候就资优班的 我们会称A段班 220.136.206.211 04/25 23:45
→ WunoW: 不用问我现在怎样 我就小时了了而已 谢谢 220.136.206.211 04/25 23:46
资源班跟放牛班根本两码子事,谁教你的?你才是在偷换概念,
希望大家不要跟你一样有错误的心知肚明。
你读的那个“资优班”如果从你家长和你未有考过资优鉴定、个别魏氏智力测验、
鉴辅会鉴定、IEP的经验,那只是你自己喊爽的,你那个根本不是法条所定义的资赋优异,
那是学校拿来骗招生的手段而已。
根据“特殊教育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就指称:
第 1 条
为使身心障碍及资赋优异之国民,均有接受适性及融合教育之权利,充分发展身心潜能,
培养健全人格,增进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法。
所以只要在群体里面,不论是正偏还是负偏的极端值,都在同一个法条中管辖,
也就是“特殊教育”的范畴,他是一种偏态的教育安置,所以真有所不同的话就是指:
“与常态群体不同”的特殊教育对象,不论资赋优异或身心障碍,
本质上没有区分在不同法源,全是特教法的管辖范畴。
再来,根据“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特殊教育班班级及专责单位设置与人员进用办法”
第 4 条
学校实施资赋优异教育,设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学生人数,应依下列规定: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每班不得超过三十人。
二、分布式资源班及巡回辅导班:依各级主管机关之规定。
第 3 条
学校(园)实施身心障碍教育,设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学生人数,应依下列规定。但因学
生身心障碍程度或学校设施设备之特殊考量,经各级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班级人数 略)
二、分布式资源班及巡回辅导班:依各级主管机关之规定。
各级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于所辖学校总教师员额不变之情形下,移拨普通班教师员额
增设特殊教育班。
由此法条可得知。不论是资赋优异还是身心障碍,教育安置都一样是: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和“分布式资源班”以及“巡回辅导班”
所以身心障碍我们通常称“不分类资源班”,资赋优异就叫“一般智能资优资源班”
但身心障碍者如果学习能力不足以应付课业,反而需予以生活自理能力为主要指导内容,
就可以设立抽离式的“特殊教育班”,也就是“特教班”。
而资赋优异者如果是具备特殊才艺,则可设立“艺术才能班”,
不过这也是很多学校在钻的法律漏洞,明明是升学班,故意弄个国乐班、管乐班、美术班。
故资赋优异并没有比较高尚,身心障碍也没有理所当然要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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