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卖过期和牛?业者称冷冻可保存2年 新北1

楼主: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4-04-25 20:28:38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刘懿萱
3.完整新闻标题:
卖过期和牛?业者称冷冻可保存2年 新北1疑虑全数封存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卫生局接获民众检举轩荣公司,疑似将过期日本和牛重新包装贩售。卫生局昨稽查
轩荣冷冻仓储,查获牛油及牛边肉共1000公斤,赏味期限为去年10月至今年3月,虽然业
者称日本原厂制造业者说牛肉可冷冻2年,并未预期,但业者现场无法出具进口报关单,
卫生局为求保险,全数封存现场产品,若违规属实最重可处2亿罚锾。
业者说,他们是以冷藏进口原牛肉块,在冷藏有效日期内分切并改以冷冻保存,且日本原
制造业者指牛肉冷冻2年,也可提供有效评估资料,主张贮存牛油及牛边肉尚未逾期。不
过卫生局指出,业者现场无法逐批提供各产品原进口资料,无法与原制造日期勾稽比对,
仍认有疑虑,因此先将产品全数封存,待业者提具资料厘清。
卫生局说,说业者后续没能提具文件,可依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及同法第44条规
定,处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此外,初步调查业者供应给餐饮业者为冷藏肉品,冷藏
库内未查有逾期产品,冷冻肉品主要在门市及官网销售,卫生局将通知所在地卫生局协助
厘清,并责令业者提供销售资料。
卫生局指出,去年8月查核该公司肉品制造及标示,没有逾期及窜改标示情事,但这次才
得知该公司另有冷冻仓储,针对未于食品业者登录平台登载其仓储地点,已命业者限期完
成登录,若届期仍未完成,可依食安法第8条第3款及同法第48条,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
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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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史帝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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