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法律人讲一些高大上的东西
觉得法律好像是造物主订给人类遵守的圣旨
神圣不可侵犯
法律人就是是神的监视者
拥护神的旨意
可是好像不是这样欸
法律不就是人类自己订定的东西而已吗
甚至也不是什么为了伸张正义
而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创造的“工具”而已
大家现在看到的是
该抓的抓不到 不然就是只抓死老百姓
该罚的罚不到 不然就是罚不够
有多少人觉得司法是笑话
这些法律人不想着维护社会秩序善良风气
整天讲屁话跟民意对干
退一步讲 台湾人思想没到那里
不用急着硬学先进制度硬套自己
将来时候真的到了自然就会改
这些人现在就急着改这些东西到底是为了啥
真的越看越倒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