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罗志明等涉共谍案 夏复翔改判无罪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4-04-10 07:54:22
谢雪红
1927年11月从海参崴回到上海及日本秘密活动,用“吴碧玉”化名掩护身份,在上海,组
织了“上海台湾读书会”,用以培养党员。12月前往东京参加日共中央委员会接受建党指
示,在上海租界参与建立“台湾共产党”(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
1928年4月15日组党大会后,林日高由上海经内地(日本)返回台湾,在这旅途中上海却
发生了读书会事件,4月25日于上海法租界辣斐德路东升里389号(林木顺与谢雪红同居住
所)被日警查获组党的秘密档案,谢氏阿女(谢雪红,台中)、张茂良(竹山)、杨金泉
(台北)、林松水(南投)、刘守鸿(潮州)等五人被捕,林木顺侥幸逃走。这件事不只
对甫组党的台共活动造成严重影响,而且还埋下了日后党争的种子。
1945年
谢雪红募款买下了位于今台中市自由路与居仁路口的建国工艺职业学校,担任校长,以教
育青年学子,传播思想。日后,更号召学生组织二七部队反抗国民政府。
1947年2月28日发生“二二八事件”。1947年3月2日,台中市民在台中举行市民大会,当
时为台中市妇女会理事长的谢雪红,被推选担任市民大会的大会主席。会中群众决定游行
示威,谢雪红等人呼吁台中市民响应台北的起义,驱逐各地贪官污吏,于当日下午成立“
台中人民政府”。
各位可以参考一下228共匪怎么在台湾发展组织的
返校里面为什么会大肆搜捕读书会
就是谢雪红害的
这篇的共谍案看不出那里有在发展组织 颠覆政府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铭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40096 自由时报
: 罗志明等涉共谍案 夏复翔改判无罪
: 2024/04/10 05:30
: 〔记者鲍建信/高雄报导〕前台联立委罗志明、前海军少将夏复翔涉嫌共谍疑案,高雄地
: 院一审依违反国安法仅判夏五个月,检方不服上诉;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改判夏无罪,
: 罗则仍然维持无罪判决。
: 罗仍维持无罪判决
: 夏出庭听判,获悉无罪判决后,仅表示“谢谢大家”。高雄高分检表示,接获判决书后,
: 再决定是否上诉。
: 二○一四年间,海军官校校友会会长夏复翔,在台与退役将领聚餐时,认识中国“黄埔军
: 校同学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副秘书长郝一峰及“黄埔军校同学会”台港澳联络
: 部副部长方新生。
: 此外,二○一三年间,前立委罗志明任职台盐厦门子公司董事长,因而结识广东太普乐生
: 技公司董事长李鹰,明知他是中共解放军空军运用人员,竟邀他来台参加高尔夫球比赛,
: 并引介夏与他认识。
: 夏、罗接受郝、方、李指示,陆续带领退役将领赴中旅游,受落地招待,涉嫌替对岸吸收
: 成员发展组织。地院认定夏触犯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处易科刑五月,罗则获判无罪,检方
: 不服上诉。
: 高雄高分院调查,被告等二人引介退将赴中国参加珠海航空展等活动,部分根本没有出入
: 境纪录,实际参与的退将,也不是夏引介,更无对岸座谈、餐叙的确切证据;航空展是针
: 对全球航空产业或军事迷等,而不是锁定退将。
: 此外,李鹰曾于中国广东饲料发展论坛中,邀得中共解放军空军大校某教授担任讲座,但
: 不能就此认定他是中共解放军运用之人员,因此改判夏无罪。
: 法界︰发展组织之认定 需更多旁证
: 高院判决结果引发议论,法界人士表示,原本国安法发展组织罪刑度太轻,经修改后已大
: 幅提升,但不论是新、旧法,所谓的“发展组织”罪如何认定?须蒐证到怎样的程度才能
: 构成?
: 举例来说,国人受邀前往中国旅游或接受落地招待,中国的统战人员大多使用化名,台湾
: 检方根本无从查证对方是否具有官方或军方职务。
: 因此,要追究主事者刑责,需靠更多的旁证,如资金流向、招揽特定对象(如退役军官等
: )、返台后有无替对岸大肆宣导等,都是判决有罪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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