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第一时间未带走宝林食材 北市卫生局:食

楼主: deepsnows (绿绿的世界)   2024-04-02 17:23:44
https://tw.news.yahoo.com/宝林食安风暴-3-20没案例原因曝光-关键在粿条保存-北市
府-040843615.html
这篇新闻最下方明明有提到:
“对此,北市卫生局长陈彦元今表示,3/24到现场稽查时,即发现“粿条放在室温下”,
而食材虽有标示,但标示文字用手指轻轻一 就掉了,显见食物保存并不完整。”
试问,
1.为何前3/29-3/30台北市记者会每天一直放话号称是“无食余”可验?而不是4/2说的因
为卫福部没规定要扣食材?
2.
3月24日就已拿到关键性检体,为何迟迟到4/1才拿去给台大法医所检验?
台北市卫生局第一时间就是没扣到任何食材,已成事实,真的不需要找各种理由...针对法
规字体的锱铢必较只会让人觉得在卸责...
承认错误赶快处理眼前的问题才是重点!
请各位议员/记者追踪思考一下吧
※ 引述《championtsai (冠军)》之铭言:
: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Ꜵ1
: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为确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

: 一、进入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场所执行现场查核及抽样检验。
: 二、为前款查核或抽样检验时,得要求前款场所之食品业者提供原料或产品之来源及数

: 三、查核或检验结果证实为不符合本法规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

: 四、对于有违反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十六条、中央主管机关依

: 五、接获通报疑似食品中毒案件时,对于各该食品业者,得命其限期改善或派送相关食

: 中央主管机关于必要时,亦得为前项规定之措施。
: 相关规定,民国64年就已经存在了,北市府卫生局的素质实在堪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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