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养儿子15年“越大越不像他” 人夫逼验D

楼主: zxcxxx (进击の暖男)   2024-04-02 12:04:37
养儿子15年“越大越不像他” 人夫逼验DNA 妻吐实:男同事的
Ettoday
2024年04月2日 08:47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吉林一男子含辛茹苦抚养儿子15年,却发现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竟是自己老婆的男同事,男
子于是向儿子生父索赔40余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177万元)。
据《舜网》报导,1991年,王军(本文皆为化名)与高月结婚。4年后,儿子小博出生。然
而,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王军渐渐发现孩子的某些特征与自己并不相似,心中不禁产生了
疑虑。
2020年,王军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不出所料,排除了王军是小博的生物学
父亲,王军与高月当年协议离婚。
后来王军得知,高月同事杨海才是小博的亲生父亲,并且还是经过司法鉴定确认的。王军随
即将杨海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海返还抚养费22.6万元(人民币,下同),赔偿其精神损害抚
慰金18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海与高月是小博的亲生父母,但至小博成年,杨海未尽到抚养义
务。王军已尽父亲之责抚养小博,承担了不应承担的抚养义务,因此遭受了财产损失,也给
王军身心、精神造成损害,王军有权请求杨海返还为抚养王军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
结合案情,判决被告杨海给付原告王军抚养费6.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王军不服判决,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四平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海、高月在王军、高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子,王军
因不知情抚养了杨海与高月所生育子女,是欺诈性抚养。作为受欺诈抚养一方有权请求本应
承担抚养义务的孩子生父返还已支出的抚养费。王军不具有抚养非其亲生儿子的法定义务,
他在基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支出抚养费时必然遭受经济损失。而杨海不仅使原告负担了非法
定的抚养义务,也逃避了作为亲生父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另一方面,王军误认为小博为亲
生子女,抚养其已逾15年,其间对孩子倾心付出,在得知实情后身心难免遭受痛苦和伤害,
其人格尊严定然受损,社会评价不免降低。因此,结合王军抚养时间、职业收入及当地城镇
居民平均消费水准等多方因素,酌定杨海向王军给付抚养费1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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