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找少女设计“仙人跳” 一男遭勒索10万一男飞车逃脱
联合报/ 记者简慧珍/彰化即时报导
彰化县26岁江姓男子和施姓友人,说服一名未成年少女合演“仙人跳”,先后找两名喜欢
她的男子援交,在性交易时江嫌、施嫌分持刀械棍棒勒索钱财,第一名男子被迫交付10万
元,第二名男子逃跑求救,警方循线逮捕江嫌等人。彰化地方法院审结江男罪行,依共同
犯恐吓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月、共同犯恐吓取财未遂罪有期徒刑5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江嫌、施嫌(112年度已审理终结)找未成年女性朋友(犯行由彰化地院少
年法庭审理)设计仙人跳谋财,去年2月由少女打电话给喜欢她的丙男,佯称母亲生病要
用钱,相约到彰化市某摩铁援交,少女暗中没锁门就与丙男进行性交易,江嫌持录影机、
施嫌持武士刀闯进房间指责丙男强奸少女,要负责赔偿,否则将上传侧录不雅影片,江嫌
抓起房间椅子作势殴打,令丙男心生畏惧,由施嫌带领去某超商ATM提领两万元,连同丙
男身上6200元一并取走。
江嫌二人食髓知味,同日晚间约丙男谈判,载往彰化市八卦山偏僻道路,强迫拿出20万元
解决,丙男打电话给友人借款被拒,施嫌强迫和恐吓丙男给钱,“否则就要把你从这里推
下山坡”,丙男答应分两个月各给4万元才被放走。
乙男也喜欢少女,江嫌三人和少女也设计仙人跳,少女约乙男相约假日到某国小见面,翻
墙进入校园并到司令台,当谈妥2000元援交,江嫌二人拿球棍冲出来指责乙为何与少女性
交易,胁迫去外面谈要给多少钱,乙配合走到校门口即逃向他的机车飞快骑走,施嫌驾车
载江嫌、少女追赶,乙骑到邻镇的派出所报案,警方追缉并逮捕江嫌等3人。
法官审酌,江嫌不思己力获取财物,竟与施嫌、少女共同恐吓取财,所为均殊值非议,江
嫌坦承犯行但犯后没悔意,兼衡他的智识、工作、待遇和家庭状况,依共同犯恐吓取财罪
判处有期徒刑10月,没收犯罪所得、另依共同犯恐吓取财未遂罪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
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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