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ed0whale (red whale)
2024-03-06 18:19:42日本法律规定
年龄超过一定界线
肥胖属犯罪行为
必须强制接受医生治疗及饮食运动控制
如限期内再不改善 则必须罚最高几亿元的罚金
以公权力介入各人的健康问题
不外乎是因为肥胖会造成社会成本
造成整体社会负担,甚至拖垮国家财政
如此好的罪项为什么不引进台湾呢
台湾街头随处可见大胖子
光是看了就觉得讨厌
不用说牠们的肥胖会造成国家整体经济与形象败坏
为什么日本的肥胖罪不引进台湾的人民健康法甚至纳入刑法的处罚范围呢?
有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