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政府内部泄密案频传 立委连署增修2国安法

楼主: idunhav1 (你知道天空为什么是蓝的?)   2024-03-03 09:20:56
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刘宇捷
3.完整新闻标题:
政府内部泄密案频传 立委连署增修2国安法案以重惩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def/page/800/2024/03/02/phpcu1d1w.jpg
国军近年共谍案频传,对此立委陈冠廷等21名立委连署提案,拟修正《国家安全法》及《
国家情报工作法》之部分条文,增订国安专业法官,并提高泄密之刑责。(资料照、路透
/记者刘宇捷制图)
〔记者刘宇捷/台北报导〕国军近年共谍案频传,政府部门也不断出泄密事件,严重影响
国家安全,立委陈冠廷等21名立委连署提案,拟修正《国家安全法》及《国家情报工作法
》部分条文,新增审理国家安全案件之法官应受训具备国安专业知识,以及修正国安法中
对于涉密的范围,并提高相对应的泄密刑责。
对于泄密案的定义刑责与法官审理泄密案之判决,立委认为犯罪者屡屡遭轻判,平均刑度
仅6个月,即使案件罪证确凿,最后结果都是轻判,使共谍更加有恃无恐,对国家安全之
维护相当不利,因此分别提出两修正草案,以加深防范吓阻力。
首先,立委提出违反《国家情报工作法》之国安案件,应由具国安专业知识之法官于专业
法庭中审理,使危害国家安全之人受到应有制裁,以维护国家安全不受侵害。立委提案在
《国家情报工作法》中增订第三十二条之二条文,除应设立国家安全之专业法庭及专业法
官外,亦明定具备国安专业知识之法官,每年应接受一定时数之国家安全相关训练或在职
研习,除了更新专业知识,也一并检视其专业程度,故授权司法院订定训练时数与专业认
证等相关办法。
另外,立委认为随着资讯科技的发展,与全球政治经济情势的变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的行为也日益多样化,因此拟将《国家安全法》第二条条文中的“公务上应秘密”之文字
定义,扩展至“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上应秘密”之规范;此举旨在扩大保护范围,使
之不仅限于公务秘密,还包括所有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秘密。
而屡遭轻判方面,上述修正案中立委亦提案修改《国家安全法》第七条条文,提高对违反
第二条规定者的刑责与罚金;以泄漏、交付或传递机密档案为例,刑责从1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下罚金,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
台币3千 万元以下罚金。
立委提案认为,透过提升刑罚与罚金的上限,凸显国家安全在现今国际环境的重要性,并
加强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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