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基隆市地政事务所证实 市府申登2到4楼

楼主: CrossroadMEI (江岛十路)   2024-02-24 11:38:19
→ thisisapen : 自己出资兴建建物就是原始取得,怎么 会是债权关系
原因应该是这样
从OT合约的角度 出资方是大日公司
至于大日公司的钱是哪来的
并不关基隆市府的事
所以究竟是NET直接帮大日公司盖
还是NET借钱给大日公司盖
这两者应该是不一样
照理说NET并不是契约方 没有甲方的同意
根本不能取得建筑许可 所以没理由主动出资
有可能是转一手用借钱的方式给大日公司
才会被认定是债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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