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NET杠上基市府!谢国梁亲上火线 喊话林

楼主: bulden (bulden)   2024-02-20 17:53:42
※ 引述《ddg1802 (只要3秒让你上天堂)》之铭言:
: 来,请说清楚
: 谢国梁指出,如若 NET 有所有权,东岸商场基隆市政府每年权利金可以收到约6千万,扣
: 除地下停车场,商场年收也有约5千万,依建筑物使用年限50年推算就是约25亿,等于 NE
: T 花 2 亿盖成,就 可以取得价值约 25 亿的商场所有权,还可以保留未来改建后的土地
: 持分与利益。基隆市政府损失至少 20 几亿, 每年并将减少几千万的税收。林右昌是否
: 刻意将东岸商场送给NET?
: 1、基隆市每年能收到6千万,若签30年,则NET要缴交18亿给基隆市府对吧?可是现在签3
: 0年是微风没错吧?
话术!
基隆巿政府和微风集团签定的是ROT合约!
基本上,只要双方合议,如果双方对于营利方向有争议时,是可以提前解约的!
所以不管签五年、十年和二十年都不是问题。
这是巿政府和乙方在签定合约时要讲的项目。
: 2、怎么会拿市府收到的钱又去扣掉停车场收入,又去换算是NET的收入,所以谢市长直播
: 前是嗑了什么,逻辑混乱到不可思议吧?
你还是先搞定OT合约签定的乙方是谁,再来算NET和基隆巿政府这笔帐。
因为主富就是协力厂,他又不是缔约的乙方!
你不是缔约的乙方,有什么权力和甲方去谈权力义务的问题?
自己去查查OT案的促参令好吗?
5.5.4除本契约另有订定或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外,乙方承诺与其代理人、受雇人、
受任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人间,因营运本计画所生权利义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
乙方并应使甲方免于上述事项之任何追索、求偿或涉讼,如甲方因上述事项遭追索、求偿
或涉讼,乙方应负担一切相关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害。
查好法规再来!
: 3、市府评选标准迄今仍未公布,公共工程内容没收不给民众阅览,是否已达成目的,所
: 以死皮赖脸?
笑死人了,还评选标准咧!
怎么不叫林右昌去公布当初和大日集团签定OT案的评选标准!
结果林右昌口中的评鉴优良厂商涉嫌泄漏其他厂商投标文件内容等方式,护航得标厂
商大日开发公司?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21784
: 4、说清楚未来改建后的土地持分与利益从何而来,是新契约内有这样写吗?为何可以扯
: 到这个?
还利益分配和土地持分!
你搞不清ROT合约的内容不能跳脱促参例吗?
乙方承诺就与增建、改建及修建、营运及移转资产相关设施与第三人签署出租、出借等
契约书中,应约定除甲方事前另有书面同意者外,于乙方丧失办理本契约营运之权利时,
乙方与该第三人间之契约亦同时终止。
要不要看一下你昨天笑我的ROT案?
不管是OT或是ROT,乙方在促参条例中,就合约期间内,永远只享有营运权并不涉及产权
,除非合约有另明签定相关产权归向。
而且这是针对乙方的诉求!
只有乙方才有权力义务去核定和第三方业者的权责关系,当你合约终止时,权力义务随
之告终!
去翻一翻相关法令好不好!
: 5、再说一次,基隆市府用一纸公文动用警力强抢NET私产,跟中国真的有比,基隆市府完
: 全没有2-4楼产权,有产权并有法院强制执行才能这样干,谢粉要改名1920吗?看起来很
: 像欸!
主富(NET)是大日的协力厂!
缔约的双方是基隆巿政府和大日!
你在合约终止时,所有的产权纠纷就是由大日和协力厂自行解决!
合约的甲方有权力回收所有的合约内容约定的资产权力。
而且OT合约也明令了!
在合约期间,负责营运一方可以进行修建改建,但是只享有营运权力。
你合约期满,营运权力就随之消失,你本身就不享有改建修建后的建物产权!
请问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己经过了两三个月!
主富所拥有的产权权状在那里?
我找了所有相关资讯!
看不到任何一份官方颁定的产权权状吔!
你没有产权权状,然后去诉求你拥有产权?
你是不是很有事!
你出钱起造不代表你有产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