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这样的问题
主要是因为刑事与民事的证明度有落差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两种制度要判有罪或判赔的证据要求度不同
一、刑事要求:对于被告有罪无合理怀疑(9x%以上)
二、民事要求:有争议,
1. 优越盖然性(有的可能性大于无的可能性,如51%的可能性是有的,就可以判决原告胜诉)
2. 高度盖然度(有的可能性须大于90%)
但实务上较多采前者,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民事大多就是赔钱,损害没那么大,
况且要一般人民举证到90%,其实也真的不容易
至于你说这样的制度合不合理
这就涉及到法律制度的设计
这通常不是法律系会探讨的问题
法律系着重在个案的论证
制度设计那是立法者才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大家也知道
立委有几个真的是法律系出身的?
※ 引述《yniori (伟恩咖肥)》之铭言:
: 如题
: 看到新闻火大
: 一个台男被控强奸
: 二审判无罪
: 结果民事判要赔
: 民事理由是
: 法官检视相关证据,认为小安证述始终明确且无重大出入,而廖男供词反复,且依据精神鉴
: 定报告书显示,小安因案导致创伤压力症,至今不敢出门也无法工作,持有身心障碍手册中
: 度等情,判定小安遭廖男强制性交2次,要赔小安医疗费、精神慰抚金70万元、劳动能力减
: 损165万余元,共236万余元,扣除已领取的犯罪被害补偿金82万,廖男需再赔153万。可上
: 诉。
: 干咧
: 刑事无罪民事判赔
: 刑事说没犯罪民事说你犯罪了
: 三小啊
: 哪个法官有问题
: 刑事还民事
: 不能有个统一结论吗
: 无罪赔什么?
: 要赔那判什么无罪?
: 三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