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放空间法规施行之前盖的公寓
当时有个专有名词叫"绿地"
"绿地" 和 开放空间(虚坪公设)的差异在那里
建商申请建照送审时要有40%的"绿地",但并没过户给买公寓的人
下一次又拿这40%去申请其他建案了
1000坪(建案1) > 400坪(建案2) > 160坪(建案3) > 64坪 >25 坪
所以公寓虽然没虚坪,但出钱买的40%土地被建商A走去盖其他建案了
建筑技术规则第283条开放空间法规公告施行后的分隔线
在这之后盖的社区型公寓就会有很大的中庭花园之类的虚坪了
因为40%有过户给买房子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