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务员年终将被砍?考试院秘书长刘建忻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4-02-13 00:01:44
1.媒体来源:三立新闻网
2.记者署名:记者卢素梅/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公务员年终将被砍?考试院秘书长刘建忻提4点说明澄清
4.完整新闻内文:
针对近日有公职人员在网络讨论区贴文抱怨,未来考绩法新制草案通过后,较高绩效的等次
比例将从75%降为20%,代表有55%原本是甲等的人变成是乙等。对此,铨叙部部长周志宏表
示,此说法是误解,并没有福利缩水一事,强调新制草案反而能让表现特别突出的人获得更
高的考绩奖金。考试院秘书长刘建忻也在脸书发长文,提出4点澄清。
有网友在Dcard分享考绩法新旧制,现行制度中甲等人数比例为75%,最高考绩奖金2个月,
而新制草案中,考绩等次分为“杰出”、“优良”、“良好”,杰出者最高2个月考绩奖金
,比例仅5%,优良者奖金最高1.75个月,比例累计15%,“在经济起飞年代花费大把光阴考
上公务员求一个稳定就是个笑话,一砍再砍,赏你几巴掌再给你几颗枣。”
对此,周志宏澄清表示,此一说法显系误解,铨叙部今年2月5日函请各主管机关表示意见的
公务人员考绩法修正草案,虽然考列“杰出”和“优良”等次的比率合计不超过15%,但是
“杰出”、“优良”和“良好”3个等次的考绩奖金分别是1.5、1.25和1个月,所以相较于
现行75%考列“甲等”是1个月、其余考列“乙等”是0.5个月的考绩奖金而言,并没有缩水
的问题,表现特别突出的人反而会得到更多的考绩奖金激励。
周志宏并说明,本次考绩法修正草案对于公务人员年终考绩等次的名称和比率作结构性改革
,把现行甲、乙、丙、丁4个等次调整为“杰出”、“优良”、“良好”、“待改善”和“
汰除”5个等次;比率则由“甲等”不得超过75%,调整为“杰出”不得超过5%,“优良”以
上(包含杰出)不得超过15%,主要是考量现行75%的人列“甲等”同样领1个月奖金,无从进
一步区辨其中特别突出的人才,难以激励公务人员更加追求卓越,且现行约近25%必须考列
“乙等”,各机关和公务人员时有要求改进的建议,铨叙部爰参考近年赴日本、新加坡考察
的经验,审慎研议规划上开结构性改革,新制各等次奖金经过计算,国家整体考绩奖金的支
出没有减少,所以绝对没有公务人员福利缩水的问题。
周志宏进一步强调,新制针对5%“杰出”和10%“优良”这2个等次,属于表现特别优异的人
,增加为1.5和1.25个月的考绩奖金,其余考列“良好”的公务人员,则维持现行“甲等”
的1个月奖金,草案还在征询各机关意见中,未来将综整各机关反应和建议,研议妥适可行
的修法草案,报请考试院审议。
刘建忻也在脸书发文辟谣,他表示,一、天下有哪个组织的考绩评等,会设计成四分之三的
人并列第一名?任何组织打年终考绩的原则,就是奖优汰劣,这个大家应该都懂。国外政府
的考绩制度,都是设计成常态分布:少数人在前端奖励多一点,多数人在中间奖励少一点,
极少数该留校察看或淘汰的人在后端没有奖励。这才是正常的分布,只有本国的制度独树一
格。
他并表示,但我国现在的制度,是各机关每年最多可有75%的人并列第一(甲等),如果表
现杰出的人和表现平平的人同奖,每个人的绩效目标只需要打败后端25%的人就好,这哪里
有奖优与激励的效果?所以我们把原本“甲等+乙等”,改成“杰出+优良+良好”三级;
比例也从75%+25%,大致改成5%+10%+85%的分布,再加“待改善(丙等)和汰除(原丁等)
”。
他说,多数公务员的表现都没有差到最后两级,这样就至少达到良好等级,领取的奖金是1
个月,和原来的甲等相同。但为了鼓励大家追求绩效,不是只要少犯错就好,因此在良好之
上增加两个等级,让少数特别优秀或杰出的人,得到更多的奖励(1.25至1.5个月奖金)。
刘建忻并指出,二、结构性改变考绩制度,打破既有不合理的潜规则把员工表现分级的那条
线,画在3/4的地方,是一个不合理的做法。这等于是告诉员工:你不必追求卓越,你只要
防止殿后就好。对于主管而言,这也让打考绩也变得困难。主管很容易分辨谁是单位中最优
秀的,谁是最糟糕的,而不属于这两类的其他人,其实表现都差不多,所以75/25这条线对
主管而言,真的很难画。
他并指出,也因此各机关为了决定每年考绩后段1/4的人是谁,难免会有各种潜规则的传闻
,例如跨年度轮流拿乙等、今年升官的负责拿乙等,或者乙等大幅度落在资浅、低阶的人身
上。新的法案改变了考绩等地的结构,所以未来单位主管打考绩时,不再是去思考“该给谁
乙等”的问题,而是思考“今年谁的表现最优良、杰出”。这个设计鼓励追求绩效的卓越,
绝对比现在的制度合理很多,也是各国公部门普遍的做法。
刘建忻也提及,新制下考绩奖金的总支出不变,绝对没有奖金缩水的问题。媒体报导最大错
误是,明明现行制度中最高等级的甲等奖金是一个月,而草案中的第三等级的“良好”就可
以拿一个月。正常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未来不但有更多比例的人可以拿到至少1个月奖金,
表现突出的人,更可以得到之前没有的1.25个月、1.5个月奖金。所以,究竟怎么会导出“
年终恐再砍”这种标题?#天啊你们写稿时自已都不会困惑吗?
我们在设计新制度的时候,除了前面“各等级比例合理化”之外,另外追求的一个目标,就
是“总考绩奖金规模不变”,经过计算 #新制与现制总经费几乎一样。也就是说,国家该
给公务员的不会减少,只是分配的方式改变了,同时也没有增加整体国库的负担。
刘建忻并出,四、更多人得到至少一个月奖金,为什么总支出不会增加?这个草案,懂考绩
制度的人一眼就会看出眉角:如果多数人都可以拿到原本等于甲等的1个月奖金,甚至比1个
月更多,那是谁少拿了,才能让总奖金支出不增加?答案是“年功俸到顶的人”。
因为目前各职等年功俸到顶的人,每年考绩奖金可以再多拿一个月,所以这类同仁若考绩甲
等,可以拿到2个月奖金(1+1),考绩乙等则拿到1.5个月奖金(0.5+1)。也因此出现了一
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这类同仁即便考绩只拿乙等,奖金也有1.5个月,比一般拿甲等的同仁
还多半个月。这种奖励“年资”而非“表现”的设计,也不完全合理,也因此草案中设计把
多拿的1个月奖金减为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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