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NET商场争议延烧 基隆人许淑华、高嘉瑜

楼主: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24-02-08 01:34:17
※ 引述《wuluke (庭辉Tuna鲔鱼)》之铭言:
: APPENDIX - 律师声明稿
: 针对基隆市政府113年2月6日新闻稿回应内容:
: 1.行政法院将假处分之声请移送基隆地方法院审理,表示法院认为本件属于私人产权争议
: ,既然基隆市政府及其律师也都认为属于所有权的争议,那为何可以直接以行政手段夺取
: 私人资产?
: 2.基隆地方法院于113年1月26日发函要求基隆市政府7日内表示意见,但基隆市政府无视
: 法院之要求,直接于113年2月1日违法指挥数十名警力攻坚占领商场,至今无法说明法令
: 、法院之依据为何?
: https://imgur.com/a/XZW7163
其实属于行政法院还民事法院管辖,主要看你争执的标的是什么?
如果你主张政府的行政行为有问题,那就是归行政法院管。
如果你主张民法的权利义务有争议,那就是归民事法院管。
如果照律师主张的,行政法院认为只是属于所有权的争议,移往民事法院,
主要有两种可能,
1. 可能律师不小心,把应该向民事法院主张的所有权争议,搞错审判权,
跑去去向行政法院主张。(这种错误,当事人应该要抖两下)
2. 可能律师没搞错,原本有主张政府行政行为有疑义,但行政法院认为没争议,
那这时再吵政府的强制行为就没必要了。
只是律师要不要先搞清楚,政府行政行为到底有没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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