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郑运鹏赖品妤任动漫协会永久顾问 抢逛台

楼主: a12838910 (Ziv.C)   2024-02-03 22:07:27
※ 引述《surimodo (摇滚少女!! 活力棉花糖!!)》之铭言:
: ※ 引述 《neos042 (neos)》 之铭言:
: : 这两位过去获得很多动漫迷的支持,
: : 怎么还没出来发声?抗议?或是提出应对方案呢?
: 发声什么
: 这两位就是作秀Cosplay
: 郑运鹏支持严管的阿
: 中介法草案 郑运鹏:政府不会干涉言论自由、意在保护网络霸凌受害者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31394
: 数位中介法争议 郑运鹏:尊重行政院决定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208200086.aspx
: 连数位长城都能支持
: 讨论橡皮图章会反对党的政策
: 是不是搞错什么
最近对iWin事件,上网查了懒人包是参考这篇
黑白工房“被 iWin”事件懒人包:二次元儿童色情创作应该被法律管制吗?
2024/01/31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34080-csam-manga
依照文章内容,
去(2023)年 1 月,立法院三读通过“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修正案”及“性侵害
犯罪防治法修正案”提高性影像犯罪刑责并设立下架机制
在“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修正案”于 2023 年 1 月三读通过,并于同年 2 月施行
后,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 2 条就已经明订儿童或少年性剥削行为者,包含了:
“拍摄、制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陈列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与性相关而客
观上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图画、语音或其他物品。”
(三读通过后,PTT 就曾讨论过法律中规定的“图画”究竟是指对真实儿童进行素描,或者
全然虚拟、无真实儿童受害者的创作,也在法律范围内?)
那出于好奇心就去查第2条相关修正
全国法规数据库-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23
点选立法历程(附带决议),进到立法院法律系统
这页面能看到该条例从民国84年到民国112年修改了什么
再点进立法历程,那各位可以找一下哪个提案有修正第2条
我这边是看到会期 1110422 文件中有提出修改第2条
提案人部分就不特别说了,避免纷争
如果上面说的部份有误,再麻烦纠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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