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大安分局是不是有意包庇超哥

楼主: jeff785chen (raincat29)   2024-01-27 08:14:33
先说 我不是椅粉或超粉
只是提出我的论点跟一些想法
1.用告诉乃论的伤害罪逮捕超哥蛮奇怪的
伤害罪告诉乃论 逮捕了如果两人在警局握手言和
椅子说不告了 那警察是逮捕爽的?
多年前听过有刚毕业的警察处理车祸
车祸两造双方气得半死 在现场嚷嚷着要提告过失伤害
处理的那个警察两个都逮捕
被检察官干到飞天
2.“微罪”的现行犯 检察署之前有下过公文
不得现行犯逮捕
能不能逮捕是给警方裁量空间
当场有没有逮捕影响不大
例如 侵占遗失物 有人捡到airpods不归还
失主用app找到捡走的人报警
警察通常也不会逮捕 因为违反侵占遗失物
只有罚金的法律效果
真的要追究就是当事人自己坐在警局做笔录提告
告诉人跟嫌疑人笔录做完丢出去
两人自己去地检署跟检察官解释
实务上这种微罪不会有人被逮捕
3.用妨碍秩序罪逮捕 一次要逮捕很多人
因为法条中也有细分几种身分
在场助势 下手实施 首谋
可能现场只有超哥有认(自首)
或是超哥为了保护员工 他自己承担
不然如果妨害秩序逮捕 在超哥的员工都要被逮捕
我在猜啦 个人的想法
在场一定是只有超哥有认
那几个补几脚的员工一定是不敢认
才会导致超哥自己被用伤害罪逮捕
当然也可以回去看监视器再一起逮捕
不过回去看监视器再来确认身分
少说也过一两个小时
也不符合现行犯/准现行犯定义
当然警察也可以找员工回去看监视器
问说 一起回去看 有的话就一起逮捕你
逮捕地点写派出所
不过... 超哥这种有义气的有钱人
绝对是不会允许的 超哥一通电话打给律师
律师质疑 请人回去看监视器的事由算什么?
自愿同行? 逮捕? 因为当下即使未上手铐
也是有拘束人身自由了
警察用什么罪名逮捕不影响后续检察官起诉罪名
所以那个真的没差 事后检察官觉得是妨害秩序
就算超哥被用伤害罪逮捕也不影响后续侦办
这种事情没有绝对的对或错
我指的是现场警察的处置或作为
认真说啦 有逮捕超哥就80分了
什么叫包庇超哥
就是超哥现场不认 叫小弟认
让小弟被逮捕 这种才叫做包庇
今天是在台北市发生
如果是在乡下发生 信不信警察一个都不会逮捕
叫你们双方来做笔录自己去跟检察官解释
“逮捕”对警察也是有一定的责任要承担
中坜那位警察 后来不就是有罪有刑责
如果违法逮捕的话啦
所以认真说 这样做已经很好了
Toyz自己在直播质疑 当下违法逮捕超哥的员工
被告 被罚钱 甚至没工作
Toyz要给钱吗?
已经很多起违法逮捕 警察被判刑的案例了
警察要明哲保身 就是你们自己去提告做笔录
反正不逮捕 对警察来说根本不会有责任
逮捕了反而有责任
因为逮捕这种拘束人身自由的强制处分
把人犯送进地检署 检察官是会严格检视的
稍微有差错 检察官都会把警察干到飞天
轻则函文督察室行政处分
重则检察官自己分案调查
而且现行犯是“得”逮捕 不是“应”逮捕
得就是给警察去做裁量的 不是一定要
在直播说包庇的 建议先翻法条
至于Toyz叫律师告的那些罪名
杀人未遂 组织犯罪条例等等...
绝对是不会成立的 用这种方式提告
反而让懂的人觉得他在作秀
不然就是他真的不懂 才告这些
以为告了就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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