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管教爱女“推一下”挨告罚5千 父火大要

楼主: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1-02 11:45:03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哲民/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管教爱女“推一下”挨告罚5千 父火大要她搬出家门胜诉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1名20多岁吴姓女子不服同住的父亲管她太严,告父亲推她以致左手擦撞房门,吴父
被依过失伤害罪判处罚金5000元定谳,放大绝提告把女儿赶出家门,吴女抗辩父亲对她施
暴又挟怨报复,她愿分摊水电瓦斯费用、要求别逼她搬出去,新北地院审结,指吴父是屋
主也是家长,依法可命已成年且有正当工作的子女分家,判吴父胜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吴女是大女儿,和妹妹与父亲同住,年近60岁的吴父担心如花似玉的2个掌上
明珠在外吃亏,管教甚严,吴女不认同父亲管东管西的作风,也不满父亲的易怒脾气,父
女间时起争执。前年(2022年)5月间,吴女深夜在家和父亲吵架,吴女声称自己卧房属
于私人领域,父亲不应未经同意就擅闯,要父亲离开。
吴父气不过,激动拉扯时推挤吴女左手擦撞房门,吴女验伤报案告父亲涉嫌伤害,尽管伤
势仅0.2公分见方,父女俩都不肯退让。一审认定吴父并非故意,改依过失伤害罪判罚金
5000元,吴父上诉但撤回而定谳,改提告赶2个女儿搬出去,理由是女儿卫生习惯差、不
打扫房子也不分摊家用,应腾空房间还给他。
吴女姊妹反击指出,父亲施暴又挟怨报复,目的是施压撤回过失伤害告诉,但姊妹俩出生
就住在现址至今20多年,父亲从没要求她们分摊水电、瓦斯或房屋税、地价税及保险费等
家庭开销,她们不想搬走,愿负担续住应付的水电、瓦斯费用,但吴女强调,不想付其他
钱给对她施暴的父亲。
法官指《民法》定义的“家”,是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的亲属团体,不以同财为
要件,但家长家属间互负扶养义务,若无永久共同生活目的,即使同住1个屋簷下,仍不
算1个“家”。
法官查明吴父是屋主且为家长,依《民法》规定,有权要求已成年或虽未成年但已结婚的
家属分家,吴女姊妹均已成年且有正职工作收入、足以自谋生计,吴父的要求具备正当理
由,吴女姊妹虽为屋主女儿且从小住在该屋,但并不因此取得合法续住的权利,法官判吴
女姊妹应腾空房子返还给父亲,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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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02/2655565.htm
6.备注:
二女儿表示: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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