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情急去室友的房大便 法官判闯民宅无罪

楼主: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3-12-04 12:55:21
https://tinyurl.com/2k8yv8yx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易字第 1059 号刑事判决
公用的厕所内有人,所以他闯入室友房内的厕所大便,留下一团乱
室友提告侵入住宅罪,法官判无罪,因为并不是“无故侵入”
https://i.imgur.com/am0HhqO.png
我一回到家便发现我的卫浴传来被告的声音,才发现我的房间被擅自闯入,并且使用我的
卫浴,被告遗留一些排泄物在我卫浴马桶,还有留下一些污渍等
本案房屋算是我跟告诉人合租的,我房间没有厕所,只有告诉人那间是套房...
我与朋友一起吃东西聊天,吃完东西想上厕所,本案房屋有公厕,可是我去了2次都有人
在使用,所以我便去敲告诉人的房门,却没有人回应,第2次真的忍不住,所以再敲了告
诉人的房门,没人回应后我就进入本案房屋3号房使用卫浴设备
https://i.imgur.com/9XFyws3.png
那时候很多人在本案房屋,我不可能当着大家的面拉出来,情急之下才会想向跟告诉人
借厕所,事后我也有向告诉人赔罪
https://i.imgur.com/VSDzmd6.png
其实法院便是告诉大家,即便肚子再痛,也只能拉在自己的裤子里面,或是选择在众人面
前便溺,可是这样简直是一种凌迟,也是对于人性尊严的严重侵害,完全是一种“不正义
”的价值判断。
被告事后未妥善清理厕所,造成脏乱,应该可以另外透过民事的损害赔偿责任,平衡告诉
人及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实在不应该用“缴不出钱就抓去关”的方式(即刑事责任
)来处理被告借用厕所的行为。
备注
以后可以有正当理由去别人家大便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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