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etro (特务P)》之铭言:
: 王欣仪质疑,萧美琴2000年担任总统府顾问时因只有华侨护照,当时未放弃美国籍,直
: 到2002年担任立委才放弃办了中华民国身分证,但萧从小在台南读书分别念了台南师
: 专附小、后甲国中、台南女中,后才去美国如果属实,她就读这些台湾学校时,照理应该
: 曾有中华民国国籍才对,除非是以“外侨”身分就读。
不是除非
就是
台湾有个东西叫做居留证
有了这个东西不管是工作、就学还是居住都可以反正很多
https://imgur.com/di5SmZO.jpg
不过居留条件的“依亲”只能在20岁以下
你的家人要有中华民国国籍得以依亲
超过20岁只能是就学、投资、工作和上面其他没讲到的
现在台湾从高中就有外籍交换生
最好他们每个都要办国籍才能读书
大学系上好几个都用居留证
外交部在2016年也有用新闻稿举例“雷提娜”的案例
某德国籍外侨雷女士自7岁起,即以“依亲”事由在台居留,并延期居留至20岁,为与家
人共同生活及在台完成学业,于满20岁时改以“就学”事由在台居留,如雷女士符合前述
修正之居留许可办法规定,于毕业后,即可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延期居留2次,每次最长
不超过3年,以利思考未来工作方向或申请永久居留许可。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9478
不知道她是谁的可以在YT找“雷提娜”